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18日作出(2018)閩01破申13號裁定,指令本院審理睿鴻光電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本院於2018年8月9日作出(2018)閩0181破5號決定,指定福建天凱(福州)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債權人應於2018年9月16日前,依照法律規定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睿鴻光電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破產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以及其他清算義務人應配合破產管理人進行清算,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院定於2018年9月27日9時在福清市清昌大道101號福清創元千禧大酒店三樓創元廳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及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身份證明材料。
特此公告。
注:
一
破產管理人通訊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溫泉公園路59-1號世紀金源大飯店公寓樓1301、1302室福建天凱(福州)律師事務所;
郵政編碼:350003;
聯繫人:
陳建平15859087395
孫麗華15960828206
傳真:
0591-87809901
二
債權申報事宜:
1.債權申報地點:福州市鼓樓區溫泉公園路59-1號世紀金源大飯店公寓樓1301、1302室福建天凱(福州)律師事務所;
3.債權申報方式:提交債權申報書並附相關證據材料。
具體詳情可登錄 http://pccz.court.gov.cn(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查詢。
福清市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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