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我市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

从7月中旬开始,市工商局联合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

此项工作的目的是逐步建立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公示的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全面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提高我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增强其主动防范消费风险能力。

按照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公开透明、程序正当等原则,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采用集中公示的方式,选取投诉较多、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重点行业,定期或不定期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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