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正“四風”,營造文明和諧、廉潔過“雙節”的良好社會氛圍,市紀委監委特向廣大黨員和幹部作以下提醒:
1.嚴禁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遊;
2.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
3.嚴禁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5.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6.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
7.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8.嚴禁奢侈浪費和其他各種違規違紀行為。
中共嵊州市紀委
嵊州市監委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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