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发布通知!

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发布通知!

通 知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对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蓝天格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已抓获任某涛、吴某龙、黄某芳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查发现,蓝天格锐公司自成立以来利用互联网、大型推介会等手段,大肆宣扬承诺零风险、高回报,以线下订立合同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揽资金。

先后在全国30多个省市推出10种理财产品,分别为蓝天一号、蓝天二号、有利有币、超算一号、超算二号、生命环招商、嘉年华、智能招商、数字保险一号和数字保险二号。

10种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从6个月至30个月不等,规定投资金额底线也从6000元至60000元不等,上不封顶,同时不同理财产品承诺返息收益率由100%至300%不等。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并在双滦区金色家园小区底商设有分店。现该案已由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为收集相关证据,便于在双滦区分店的投资人员或经双滦店员工“李新”介绍购买产品的投资人员登记备案,请上述投资人员尽快到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备案。

特别提示

报案人员到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投资转账凭证及回款银行流水等有关资料(一份):

1.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客户提供:与“蓝天格锐”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相应的投资、付款、收取本息的凭证(银行流水、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宣传资料。

3.登记务必填写真实信息,所提供的证据复印件每页均在底部空白处签“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相符”,签名并按捺本人手印。公安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依法立案侦查。现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调查取证、涉案人员抓捕及涉案资产追缴等工作。

请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适时通报案件相关情况,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承德市公安局双滦分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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