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2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於對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變更及解除協議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2490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交所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69)。

公司收到《問詢函》後,及時向相關股東方對《問詢函》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落實,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問詢函涉及內容進行了討論,但由於《問詢函》涉及的事項較多尚需進一步核實,公司無法在原定的時間內予以回覆,公司正加快推進《問詢函》回覆工作,爭取儘快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問詢函》回覆並公告。

公司指定披露網站和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網站(www.sse.com.cn)和《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證券時報》,公司發佈的信息均以上述網站及媒體發佈或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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