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由詩人余光中“平靜離世”想到人之“死的尊嚴”

在大陸乃至全球華人世界都有廣泛影響的臺灣著名詩人余光中,於12月14日上午10點4分因腦中風併發心肺衰竭在臺灣高雄醫院逝世,享年90歲。在媒體披露的細節中,有兩個細節令人深思:其一是“家屬放棄急救”,其二是詩人“平靜離世”。由此聯想到人之“死的尊嚴”,令人感慨萬千。

追求有尊嚴的和體面的生活,是人的本能性和合理性要求。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不斷得到提高,其“尊嚴度”也越來越高,這當是可喜可賀的不爭事實。

但在人之生命的終點呢?當生命之火在油盡燈滅之時呢?該如何保留患者體面地和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這,恐怕是一個遠未被社會所正視的問題。在這一問題上,最突出的莫過於明明迴天乏力,明明患者的生命已經以分秒計算,卻不管結果如何,仍然要各種治療搶救治療設備一起上,讓患者在經歷精神和肉體的雙重痛苦中辭世了。

在這個問題上,余光中辭世時其家屬和醫療機構的做法,向我們給出了極為有益的啟示。

首先是家屬的理智性選擇。根據有關媒體披露的信息,詩人的家屬在與醫院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後理智地提出了“放棄急救”的意願,為詩人平靜和體面地離世創造了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反觀我們社會中的另外一些人,明知患者救治無望,卻出於各種考慮而要求醫生竭盡全力去進行搶救,極個別的患者家屬,甚至將搶救失敗的責任歸罪到醫院方去。結果呢?家屬和醫護人員被折騰得精疲力盡,患者也在經歷比放棄急救承受更大的痛苦甚至被折騰得斯文掃後離開這個世界。兩種做法孰優孰劣,豈非一目瞭然?

其次是詩人家屬和醫療機構的良性溝通。據說,“12月8日餘教授因心衰竭及肺部浸症狀惡化,轉神經內科加護病房治療;醫療團隊與家屬討論治療計劃,家屬考慮教授年歲已大,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不插管治療。”“12月14日上午餘教授病情持續惡化、症狀加重,於10點04分因呼吸衰竭而過世,因家屬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院方採取保守療法,沒急救,餘教授過世過程平和”。由此看出,放棄急救從而讓詩人“平靜離世”,是醫患雙方密切溝通、良性互動的結果。但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另一種情況卻屢見不鮮——由於缺乏患者家屬的明確授權,醫院明知有害無益,也不得不搶救到最後一分鐘,結果徒增患者痛苦,同時也浪費了寶貴的醫療資源。

中國正在進入老年社會,國家為此與時俱進地提出了醫養結合的戰略。如何面對老人“平靜離世”的問題,如何為個體生命的尊嚴畫好最後一個句號,越來越突出地凸顯在我們面前。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是需要醫患雙方更新觀念,特別是中國傳統“孝文化”中的糟粕,更要認真進行反思和清理,從而為更加理性地對待人的死亡掃清思想障礙;二是在法律和制度層面上,要切實解決好如何落實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問題,給醫患雙方服下一顆“定心丸”,以免由此衍生出醫患關係的新的摩擦點。

總之,死是每一個生命個體不可迴避的最終歸宿,缺乏以“死的尊嚴”作為生命句號的人生,無論生命存續期間如何輝煌如何體面,都是遠遠說不上圓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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