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許佩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原局長許佩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佩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許佩華,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許佩華利用其擔任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公安分局副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衛生系統黨工委書記、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市委副秘書長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求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忠誠 公正
立檢為公 執法為民
清廉 文明
武山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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