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原想討歡心 誰知買回鬧心貓

買家花6000元給貓治病 要求退貓賠錢遭拒

劉老太的女兒為討她歡心,花3000元買了一隻小貓,未料貓到家不久後就持續打噴嚏,眼睛還流出黃色分泌物,半個月後小貓竟奄奄一息,這讓劉老太心疼不已,最終給寵物醫院交了6000元才將小貓救活。劉老太認為,小貓在買來之前就已患病,要求商家退貨並補償醫藥費,但商家認為是劉老太飼養不當導致小貓生病,且已經超出售賣合約中規定的10天“保證期”,因此不應擔責。

買來小貓當晚就病倒

“本來小貓是女兒買來討我們老兩口開心的,沒想到可把我倆折騰得夠嗆。”劉老太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五一小長假女兒女婿逛街時從上品折扣來廣營店,花3000元買了一隻3個月大的英短母貓 。誰知小貓被帶回家當晚就有些不對勁兒。“眼睛往外流黃色粘稠狀的東西,夜裡睡覺還喘不上來氣,就像鼻塞似的。”

在買回來的第十天,小貓打噴嚏流分泌物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劉老太有些著急。“我讓女兒趕緊問問賣貓的這是怎麼回事兒,對方說貓到了新環境不適應,讓我們買了眼藥水回來滴。”

可是又過了2天,小貓的情況更加糟糕了,除了上述症狀外,精神狀態也不好。5月14日晚上,劉老太發現貓幾乎趴著不動,眼睛已經被分泌物糊著睜不開,“可以說是奄奄一息了,這怎麼說也是一條小生命呀,我和老伴當晚就抱著它去了寵物醫院。”

劉老太說,醫生判斷貓攜帶傳染性病毒。“但具體是什麼病毒醫院不能檢測,需要取了分泌物送檢,結果一週才能出。但這一週內我們得抓緊給它治療,不然就死了。”接下來的一週,劉老太每天帶著貓去寵物醫院輸液吃藥,前後花了6000元終於救活了小貓。

感染病毒退貓賠錢遭拒

病毒檢測報告的結果出來後,劉老太一看氣壞了。記者從檢驗報告中看到,小貓體內孢疹病毒、杯狀病毒、衣原體、支原體全部呈“陽性”。“醫生說這是貓鼻支,是一種傳染病,對於幼貓來說非常致命。”劉老太回憶說,小貓剛到家裡其實就有輕微的症狀,飼養一個多月來她也喂的是買貓時送的糧。“可見這貓之前就有病。”

劉老太找到上品折扣來廣營店並聯繫了當初賣貓的商家,要求退貓並賠償給貓看病的費用,但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昨天記者聯繫了上品折扣來廣營店店長李女士,她介紹稱,5月1日期間店鋪開展寵物義賣活動,劉老太的貓就是從當時參加義賣的寵物公司手中購得,因此貓有問題應該找賣家,“我們已經幫著劉老太找商家協商,劉老太對結果不滿意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

稱合同超期不負責 只能換貓不賠錢

記者聯繫到售貓商家負責人高先生,對於劉老太的要求他表示很無奈。高先生說,雙方交易時是簽過合同的,應該按照合同規定走,“買到家10天以內如果出了問題,我肯定會負責,但這都已經過多久了,是她自己餵養不當。況且貓得的不是什麼重大傳染病,就是簡單的感冒。”

記者在劉老太處見到其女兒在購買貓時與商家簽訂的“銷售合同”,上面規定“買方購買寵物10日以內如發生貓、犬瘟,細小病毒等免疫疫苗所應該免疫的傳染性疾病,在賣家同意去某個醫院的情況下,持寵物醫院出示的醫療診斷證明,雙方協商怎麼治療。經治療無效死亡的,賣家免費替換同等品相寵物一隻。”合同落款有劉老太女兒和銷售人員的簽字以及個人信息,寫明公司方為“萌寵佳緣寵物服務有限公司”,但並未蓋章。

劉老太說,買貓的第10天她們與銷售員微信聯繫過,但高先生稱劉老太並非將情況反映到公司,因此並不承認。此外對於合同無蓋章一事,高先生稱“有銷售人員簽字,還寫了身份證號”,認為其也合法生效。

昨天高先生向記者表示,已經和劉老太協商幫其換一隻新貓,但不能滿足她提出的其他要求。但劉老太並不同意這樣的協商結果,準備用法律手段維權。

北京晨報熱線新聞 記者 張靜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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