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老照片:河南洛陽1983年,曾經的老城區街景


老城區位於洛陽市城市區中東部和北部,是洛陽最早的建成區,是洛陽市六大主城區之一,也是全市的經濟、文化、商貿中心。1948年洛陽解放前,老城的城區基本保留了公元1217年金在洛陽設“金昌府”時的建築格局,“老城”之名由此而來。

金代定洛陽為中京,改河南府曰金昌府,並河南縣入洛陽縣。時因洛陽舊城譭棄,便在隋唐城東北角另築新城,周圍不足9裡,即今日老城之前身,它僅是隋唐洛陽城的一小部分而已。

自元代始,洛陽不復為京,降為河南府治。明代河南府轄洛陽、偃師、鞏縣、孟津、登封、新安、澠池、宜陽、永寧、嵩縣等10縣,又是伊王和福王的封地。清代洛陽仍為河南府治。

民國元年,民國建立,廢河南府,設河洛道,道尹公署駐洛陽,轄洛陽、偃師等19縣。民國9年,直係軍閥吳佩孚盤踞洛陽,在洛陽設置了兩湖巡閱使公署和陸軍第三師司令部。民國12年,河南省長公署適於洛陽,洛陽成為河南省會。

民國21年,日軍進攻上海,發動“一二八事變”,國民政府遷都洛陽。“七七事變”後,華北大部分地區淪陷,洛陽成為北方抗日前哨,國民黨第一戰區長官司令部駐洛陽。民國27年秋,河南省政府再次遷洛,洛陽第二次成為河南省會。

1954年,洛陽市升格為河南省直轄市。次年,洛陽縣撤銷,一部分併入洛陽市,其餘部分劃入偃師、孟津、宜陽等縣。1956年,相繼建成洛陽市老城區、西工區和郊區,次年成立瀍河區。

1958年8月設老城區人民委員會,後改稱老城區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轄東街、西街、西關3個分社;1958年12月老城區、西工區合併為洛北區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增設西工分社;1959年3月改稱洛北區人民委員會。

1982年6月洛北區人民政府改稱老城區人民政府,直至1988年建置基本不變。經過1994年、1997年兩次調整和機構改革,區政府機關變為17個職能部門、3個內設機構。老城公安分局、老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實行市垂直領導,監察局與紀委合署辦公。

2000年7月市區劃調整後,原郊區的邙山鎮和洛北鄉4個行政村劃歸老城區管轄,老城區併成立洛浦辦事處和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截至2000年12月,老城區實行了城市區管理鄉鎮的組織體系。【河南洛陽,1983年。攝影:卡特貝/史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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