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凌晨突擊執行 “老賴”無處可逃

安鄉法院在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被執行人雷某在自願達成調解的情況下,仍拒不履行生效調解所確定的義務,並找藉口聲稱無錢可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6月4日凌晨,安鄉法院依法對雷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2011年8月,雷某從李某處賒銷6萬元的飼料,口頭約定2011年年底償還,雷某出具欠條一張,並約定利息計算標準。之後,經李某多次催討無果,李某遂訴至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且雙方均簽字同意。後雷某一再拖欠李某飼料款,拒不履行已經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協議內容,李某遂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時至2018年6月,雷某依舊沒有返還李某飼料款。6月4日凌晨4點,執行幹警們精神抖擻、整裝待命,準備前往安裕鄉雷某家進行突襲,到其家中沒有發現雷某蹤跡,立馬轉戰到縣城雷某另一住處,將正在床上熟睡的雷某拘傳至法院。執行法官對雷某進行思想教育,告知其行為會產生的嚴重後果,經過兩個小時勸導雷某依舊沒有端正態度,依法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調解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對其實行了15日的司法拘留。

此次行動只是安鄉法院日常執行活動的一個縮影。為了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執行幹警們夜以繼日忙工作,加班加點促執行,全體執行幹警都放棄了週末、節假日休息,克服種種不利因素,不斷提高執行效率,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他們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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