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福安法院敦促履行债务公告(第四期)

福安法院敦促履行债务公告(第四期)

福安市人民法院

敦促履行债务公告

(2018)安执敦字8号

我院在执行下列人员债务案件过程中,经执行通知,下列人员至今未在通知期限内申报财产,又未主动履行案件债务。现再次敦促下列人员,自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觉、主动到我院执行局履行案件债务。自今日公示起,倒计时计算五天,请下列人员把握好时间,逾期仍未主动到我院执行局接受执行或仍未能出具合理、有效还款计划的,我院将依法对下列人员采取拘留措施。

距指定日期还剩 5天。

福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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