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男子赴完滿月宴醉駕致3死2傷,這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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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語:又是醉駕,害人害己,買的起車,出不起代駕錢嗎?圖一時方便,害了3個家庭!應當嚴厲判刑!

事件回顧:去年12月,一輛奧迪車撞開西安三環石橋立交附近一處工地圍擋,掉入十餘米基坑,致3死2傷,近日肇事司機白某被批捕,原來他是參加完朋友孩子滿月宴後,醉駕造成的悲劇。


買的奧迪起車,交不起代駕嗎?你對得起他們嗎?

酒駕醉駕帶來的危害已經多不勝數,次次都是殘劇,但是這一次一次的警示對這些車主而言,卻沒有碰到作用,在他們眼裡,我技術好,沒事,難道最基本的交通法規嘗試都沒有嗎,最終害人害己,3死2傷,省百來塊代價錢,間接害了3條生命,你還得起這命債嗎?對的起他們嗎?


酒駕醉駕車坐不的!

這一次次的悲劇提醒我們,一定不能坐酒駕和醉駕者的人,人生沒有後悔藥,切勿不可圖方便,把自己的人生安危寄託在一個酒駕一個醉駕的人身上,一但發生事故,沒有後悔藥,生命只有一次,沒有二次!

酒駕醉駕如此囂張,原因還是罰的太輕!

不管怎麼宣傳,怎麼查酒駕,現實中這類人每天都無數,原因歸根結底罰的太輕了,在一些小城市更是猖獗,車主認為自己有後門,完全不怕查,查到了一個電話搞定,這樣的事非常之多,如果出行酒駕醉駕者一律按照刑法來量刑,只要抓住就判刑,試問一下有幾個車主敢把酒駕醉駕當兒戲?


酒駕醉駕不僅害人害己,不要因為圖方便,省錢,對他人和自己不負責任,世間沒有後悔藥,生命只有一次沒有二次,一但發生事故你將痛悔終生。這位車主一定要嚴厲判刑才行,讓他知道什麼叫懲罰!

此文章是滴妹個人觀點,如覺得說的對點個贊,轉發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如你有需要補充下方說出你的觀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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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其實發生在去年12月,最近,該醉駕司機被批捕,又讓人再一次關注到這件痛心的事故上來,先來看下題主說的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吧。


去年12月,白某應邀參加朋友李某孩子的滿月宴。其後,酒足飯飽的白某駕車載著李某等3人離開了酒店。當車沿西三環石橋立交東北角輔道由東向北行駛至一施工路段附近時,與路邊一輛小轎車發生擦碰,後與施工警示牌相撞,並繼續向前行駛,撞開工地施工圍擋大門,撞向圍擋內基坑南側護欄及北側井壁,墜入基坑底部。李某等3人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白某及基坑內作業人員黃某受傷。經交警調查,案發時白某血醇濃度為135.60mg/100ml,最終認定白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明知自己喝酒,還主動開車,還載著親朋友一起,這種對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的漠視讓人感到悲哀。當天的事故太慘烈,醉駕付出的代價太沉痛,特別是看到事故中當天滿月孩子的父親的也遇難的消息,更加痛心。


現在代駕行業這麼普遍,只要喝了酒,隨便一個電話就能叫代駕解決,這一點花費和生命孰輕孰重,大家都應該好好想一想。


能讓司機喝了酒還上路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處罰太輕了。我國對醉駕,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可依照處罰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論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一旦因駕駛人“涉酒”發生交通事故,商業保險不予賠付,駕駛人需自行承擔車損和人員傷亡的經濟賠償。


每次交警發現酒駕如果都能從重處罰,醉駕者徹底被法律震懾,這種漠視的情況會不會就少一些,這樣也就能會少付出一些“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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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白某應邀參加朋友李某孩子的滿月宴,之後,酒足飯飽的白某駕車載著李某等三人離開酒店,當車沿著西三環石橋立交橋東北角輔道由東向北形式至一施工路段附近時,與路邊一輛小轎車發生擦碰,後與施工警示牌相撞,並繼續向前行駛,撞開工地圍擋大門,墜入基坑底部,李某等三人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白某及坑內作業人員受傷。經過交警最後調查,白某案發時屬於醉駕,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這起事故太慘烈了,本來為孩子滿月宴的喜事轉眼之間就變成了喪事,尤其讓人痛惜的是剛剛給自己孩子過完滿月宴的李某,還沒來得及享受孩子帶給自己的快樂幸福,卻頃刻間被白某這個朋友送了自己的性命,著實令人惋惜。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又是老話長說,道理都懂,可還是有很多人總是心存僥倖,卻不知正是這種僥倖才造成了很多不可挽回的傷痛。白某負這起事故的全責,車上幾個人全部死亡,他們背後的家庭承受的痛楚也只能在餘生中慢慢的自我療傷,白某怎麼做彌補不了。而白某也必將為他的這一次僥倖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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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這是規矩,也是我們應該遵守的法律規章。然而有些人卻存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只喝了一點酒,不會出事,或者認為不會那麼倒黴被警察查到。然而,出事故的往往就是這些存有僥倖心理的司機。


事件回顧:‘’2017年12月,西安白某應邀參加朋友李某孩子的滿月宴會。宴會結束後,白某開車載著李某等3位朋友離開酒店。當車沿著西三環石橋立交東北角輔道由東向北行駛至一施工路段附近時,與路邊一輛小轎車發生剮蹭,之後又與施工警示牌相撞,並繼續向前行駛直到撞開工地施工圍擋大門,撞向了圍擋內基坑南側護欄及北側井壁,墜入基坑底部。

李某等三人被甩出車外導致當場死亡,白某以及基坑內工作人員黃某受傷。經交警調查,案發時白某血醇濃度為135.6mg/100ml,高出35.6%,為醉酒駕駛,白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這是一起醉駕導致的嚴重車禍事故。白某也是一個愛喝酒的人。或許認為自己酒量還可以,在開車的時候更是懷揣了一點僥倖心理,終是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慘劇。一次酒駕,毀了不止一個家庭。這次參加的是李某孩子的滿月宴,這次宴會後,李某的孩子永遠的失去了爸爸。


酒駕,害人害己。我們在電視上,或者是路邊的警示牌上,都會看到警示司機不要酒駕的標語,可還是有人不去遵守,不去從其他的慘劇中吸取教訓,總以為自己是一個幸運兒,總是以為有些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是一個故事,殊不知有些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事故了。

很多人都存有‘’災難不會發生在我身上的僥倖心理‘’這是萬萬不可取的。

我們國家很早就已經將酒駕入刑。尤其是對於‘醉駕’,不管情節是否惡劣,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所以大家要引以為戒,不為別的,只為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要杜絕酒駕。生活中,自己喝酒不開車,也堅決不坐酒後人開的車。如果朋友同事喝酒想要開車,一定要堅決阻攔,這既是對朋友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



最後再說一句老生常談的話:‘’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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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梗概:去年12月的一天中午,男子白某開車去參加朋友孩子的滿月宴。席間喝了不少的酒。散席時,白某自我感覺沒事,仍要開車回去。同時參加宴席的3個熟人也想順路搭白某的車回去。酒後“人豪爽”,大家一團和氣地上了白某奧迪車,有說有笑地上路了。

誰知上路不久,一顛一晃,白某的酒勁上來了,反應開始遲鈍,在和對面過來的一輛小車會車時,由於手遲腳亂,將車開至路外一工地現場撞開工地圍欄直接栽入十幾米深的基坑,車上搭車的3人被甩出車外跌入坑中當場殞命。白某隨車落入坑中重傷,同時蹭傷基坑裡1名施工人員。

隨後,白某經交警鑑定為醉酒駕車,當場即被拘留。日前,白某已被批捕。

一,心存僥倖釀下的慘禍。

肇事司機白某平時愛喝兩口,也有些酒量。這次也不是第一次酒後開車了。他以後自己是老司機,有酒量,喝了酒開車跑個近路沒有問題。這次在朋友孩子滿月宴上,喝了酒的他自己“約摸著沒事”,路沒多遠,開回去“穩穩的”。於是便“率性而為”。也許他在此之前酒後開車都沒有事,但是這次出事了,而且是出大事了。釀成了3死2傷的嚴重事故,一下子奪去3條生命毀掉3個家庭。

細想我們生活中,像白某這種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駕車的還真有一些人。這些人總以為沒事,不把酒後開車當事。這些人更應該從白某這起事故中汲取教訓。可能你前面有過一次兩次或多次酒後開車沒“出事”,但不保回回不出事。而出一次事就夠了,出一次事就可能導致車毀人亡!切記“開車不沾酒,沾酒不開車”,這應該做為約束自己不能打破的鐵律!

二,千萬不搭酒後人的車。

記住,不管是親朋好友,還是同事熟人,在一起喝了酒,就不能動車。第一,要勸阻持車人不開車,找人代駕或打車回去。第二,不搭不坐酒後司機的車,車主再說再勸也不坐。也不要憑感覺看著那人狀態沒事就坐他的車。往往很多事故就是因為一個判斷失誤,一個主意不堅定,一個念頭錯了,結果輕則受傷賠錢受罪,重則把命都搭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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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鋌而走險,自食其果,罪有應得。同乘死亡三人,助紂為虐,自取滅亡,不值得公眾同情。

  1. 問題背景:2017年12月10日下午4點左右,一輛奧迪車在陝西省西安市西三環石橋立交附近輔道附近,先後撞到了路障、福特車,以每小時81公里時速衝進了市政圍擋之內的十餘米左右深的基坑中。奧迪車包括司機共有四人,事故導致奧迪車上三人當場死亡,司機白某和基坑內作業人員黃某受傷。交警調查發現,案發時白某血醇濃度為135.60mg/100ml,認定白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司機白某。


  2. 法律分析:司機血液超過中酒精檢測濃度80mg/100ml,就涉嫌危險駕駛罪。案發時司機白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35.60mg/100ml,造成三死兩傷惡性後果,觸犯交通肇事罪,依法應當判處白某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要自己承擔主要民事賠償責任。
  3. 白某明知道自己行為危險性及法律後果仍然鋌而走險,就是自己僥倖心理作怪,自食其果,罪有應得。
  4. 同乘三人明知白某醉酒駕駛機動車不勸阻不報警,反而一同乘車出行,實際上縱容了白某冒險駕駛。他們因白某肇事而喪生,自取滅亡,一點也不值得公眾同情。
  5. 附近路段公眾真挺萬幸,僅肇事車上人員死亡。
  6. 律師建議:司機出門辦事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乘車親屬發現司機酒後駕駛,應當及時勸阻。勸阻不成的可以報警處理,讓警察阻止司機酒後開車,否則出事,傾家蕩產,甚至人財兩空。

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個贊。我是經常關注社會問題、教育管理問題的執業律師,有法律問題、社會問題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多多邀請我回答法律問題,謝謝!


429方寸世界




事件解析:2017年12月10日下午4點左右,西安市西三環石橋立交橋下輔道十餘米深坑處躺著一輛面目全非的白色奧迪車,車內4人死去三個,外加一個無辜的工地工人被車砸傷.

據有關部門調查報道,此次事故屬於嚴重醉駕導致,案發地為一汙水處理施工地,周圍被圍欄圍著,奧迪車偏偏墜落在深度十米左右施工井內.

此次事故車駕駛人在參加完朋友孩子滿月宴後酒足飯飽帶著兩個朋友駕車離去,經過西三環立交橋輔道時於路邊一輛轎車發生碰撞墜落在施工地.



1.醉駕,醉駕!這樣的事故頻發發生,為何活著的人不吸取別人用生命敲響的警鐘,警察也在一次次嚴查為何有些人還是毫不在意!醒醒吧,別以為自己酒量多好車技多厲害,往往就是你酒後那點自信害了別人坑了自己!

2.既然有車一族那平常肯定對於酒駕交通事故的事關注較多,自己也明明知道喝酒不開車,為何到了自己身上就不知道了呢?難道在乎那幾十塊錢代駕錢?還是認為你是閻王爺小鬼不敢收你?

3.法律明文規定無論喝多喝少就是喝一口也不能駕車,那些坐車的朋友小編也是挺敬佩的,不去勸阻就算了,竟然還敢陪著酒暈子一起浪,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請大家牢牢記住這一句救命的順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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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的起因和法律後果,由我來詳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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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小白受到朋友的邀請,參加了朋友小李的孩子滿月酒宴。酒足飯飽後,由於小白開了車,大家就想搭乘小白的車。

小白當時雖然知道自己喝了酒,但是自認為頭腦清醒,完全可以駕駛車輛,因此二話不說答應開車載人。

小白和其他朋友小李等3人,駕駛奧迪車開在路上。此時酒意上來了,一不留聲和路邊的小轎車發生了碰撞,導致車輛失控。小白由於醉酒,不能馬上制動車輛,車輛直接衝進了路邊的施工工地。

這兩撞開施工工地大門後,和護欄發生碰撞,最後徑直墜入了工地的十米深施工基坑。車上的其他3人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小白和基坑內另一個施工人員受傷。

事後,交警檢測小白血醇濃度,認定為醉駕,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律師提醒

大家都知道,酒後駕車屬於違法行為。酒駕的更嚴重情節,就是醉駕。上述事故中的小白就是醉駕行為。對於醉駕,涉及到了刑事責任。

醉駕被查獲,將以危險駕駛罪定罪。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以處罰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論處。

醉駕嚴重的後果還不止這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後,還會弔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於經濟損失上,保險公司會拒絕賠償,因此人員傷亡等損失需要自己承擔。

可見,“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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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都是交警天天都宣傳的警惕語,既然犯下了錯,那就要承擔責任,這也給廣大有喝酒開車經歷的朋友一個現實版的教科書案例,一次犯錯誤不止是一個家庭的破碎,所以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來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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