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 懷遠縣檢察院對縣監察委員會移送首起職務犯罪案件提起公訴

懷遠縣檢察院對縣監察委員會移送首起職務犯罪案件提起公訴

4月9日,懷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懷遠縣監察委員會移送的首起職務犯罪案件——侯建國涉嫌貪汙案向懷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4月3日,懷遠縣監察委員會以侯建國涉嫌貪汙罪向我院移送審查起訴。我院受理後,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同日,我院對侯建國決定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侯建國在擔任懷遠縣河溜鎮葛圩村黨支部委員期間,利用其負責葛圩村東侯片組低保辦理及上報工作的職務便利,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國家低保金,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我院依法向懷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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