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何收集老赖的拒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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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会出现“老赖“。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提别提醒: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何收集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证据?

一、收集证明被告人主体信息的证据材料,包括:

1、被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收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资料。

2、被告人为单位的,应当收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等材料。

二、收集证明被告人负有执行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的证据材料,包括:

1、被告人为被执行人、担保人的,应当收集由被告人承担履行义务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诉前保全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书,先予执行裁定书,追加、变更被执行人裁定书等)及人民法院为了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被告人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应当收集作为协助执行依据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证明协助义务人应当承担协助执行义务的其他证据材料。

3、对于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当收集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以及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而作出的裁定书等。

上述材料中的书证应当收集原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原件的,收集副本或复印件。副本或复印件上须注明原件所在地及收集人,并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和收集人员的单位印章。

三、收集证明被告人有履行能力的证据材料,包括:

1、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拥有清偿判决、裁定确定债权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财产的有关证据材料;或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或者委托他人在判决、裁定确定期间完成判决、裁定确定应履行的行为义务的证据材料。包括:

(1)执行法院为调查被执行人、担保人财产情况而出具的搜查令及相关笔录;

(2)执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担保人财产而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封公告,查封、扣押、冻结物品清单等;

(3)执行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担保人存款、股权等的通知书及回执;

(4)执行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担保人名下不动产、车辆的登记情况记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的财产情况报告;

(6)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的相关法律文书;

(7)公安机关依法侦查获取的被执行人、担保人有履行能力的相关文件、证言等;

(8)其他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具有履行能力的证人证言、文件、查询记录等。

2、证明属于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或者协助执行义务人持有、控制判决、裁定指定交付的财产、财产权证或者其他物品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工商登记材料、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委托保管的相关文书,其他相关笔录、登记文件、查询记录等。

四、收集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包括:

1、证明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证据材料或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的笔录、证人证言、银行存款查询记录、担保函、转让合同、交易记录、财产过户登记等;

2、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执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证据,包括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调查笔录、证人证言及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的其他证据材料;

3、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范围的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的证据材料;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4、证明被执行人因妨害执行或因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状况、违反执行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已被执行法院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据材料,包括执行法院出具的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传票及其他证明被执行人因妨害执行被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明材料等;

5、证明被告人以暴力、威胁、聚众等方式阻碍执行或者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或者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

6、证明被告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被告人占有财物、票证的证据,在房屋、土地上工作、生活、活动的证据材料等;

7、证明被告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包括虚假诉讼、仲裁、和解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和解协议,庭审笔录,相关证人的证言,履行虚假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解协议的证明材料等;

8、证明被告人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证据的证据材料或者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执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包括调查笔录、证人证言、交易记录、鉴定报告等;

9、证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的笔录、法律文书等;

10、其他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清风普法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可以是通过公安机关追诉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方式,通常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第一、收集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一般是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护照或者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以上信息可以到一审法官那复印或者申请法院调查令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如果被告是公司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工商局调取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一般都有营业执照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收集与被执行人负有执行义务的相关的法律文书。

一般包括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材料。上述材料可以到法院或者其法院档案室复印并且加盖法院的印章。

第三、收集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的证据材料。

执行立案后法院通常会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金融理财产品等财产进行网络筛查,申请执行人复印法院查询、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的回执、财产清单及相关文书材料。对于不动产可以委托律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房产、土地登记信息,一般工作人员都会出具查询回执。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的证人证言、文件、查询记录等证据材料。

第四、收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一般收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处分财产、放弃债权、无偿赠与的证据材料。如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将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可以到房管局调取过户登记相关材料。如果是通过转账等方式,可以去银行调取银行流水、交易记录。如果被执行人妨害法院执行已被法院拘留、罚款的,可以复印采取拘留、罚款的证明材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拒绝交付涉案的相关财物,可以收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相关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也可以复印法院的执行笔录。


法律知道


这个问题其实分几个阶段。


如果案件还是处于执行阶段,那么老赖是否拒不执行裁定,是由法院来判断的,当事人要提供的是老赖的财产线索,比如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信息,以及银行账户、工作单位的工资收入,还有可执行的收益或财产,可以提供所掌握的情况,由法院去核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协查函,还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调查。


当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确实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会先启动司法拘留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后,仍不执行判决裁定,而法院执行人员又认为其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达到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程度时。法院会把案卷移交至公安机关。到了这个阶段,申请执行人也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证据都会随案卷移交。


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则当事人可以提出自诉。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了,主要的证据就是在执行阶段中,法院的文书,如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原执行案件中的随案卷移交的证据等这些可以在法院调取。在这个阶段也可以提交被执行人的确切的财产信息如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房屋的交易记录等信息。


进阶中的法律民工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需要证明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恶意的拒不履行。

一是被执行人要负有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内容的履行义务。主要有人民法院作出的被执行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一、二审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及为了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二是被告人要有能力履行所负担的义务。主要有:1、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担保人财产而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封公告,查封、扣押、冻结物品清单等;2、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担保人存款、股权等的通知书及回执;3被执行人、担保人名下不动产、车辆的登记情况记录;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的财产情况报告;5、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的相关法律文书;6、公安机关依法侦查获取的被执行人、担保人有履行能力的相关文件、证言等;7、其他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具有履行能力的证人证言、文件、查询记录等。

三是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主要有: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证据材料或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证据材料;2、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执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证据;3、被执行人因妨害执行或因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状况、违反执行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已被执行法院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据材料;4、被告人以暴力、威胁、聚众等方式阻碍执行或者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或者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5、被告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证据材料;6、被告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7、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的笔录、法律文书等;8、其他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法律门里门外


收集老赖拒执的证据是和老赖斗争非常重要的一环,有了这个方面的证据,就可以把老赖送进监狱。当然了,拒执罪,多数情况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以拒执罪为手段,迫使老赖老老实实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才是真正目的。

司法实践中,对于收集老赖拒执证据,其核心问题是收集其有财产有收入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赖如果没玩失踪,注意它干什么工作,以什么谋生。他要想比较体面地生活,肯定会有赚钱的门路。例如在某处打工,在某处做工程,在某处从事某种生意。他既然有工作就应当有收入,他既然有生意就会赚钱。围绕这些问题,就不难发现线索。如一个老赖是一个包工头,他以别人名义承包工程,但实际业务都是他自己出面处理。

二、注意老赖是否离婚,多数是假离婚真躲债。离婚一般会到民政局协议离婚,里面很可能会有关于财产的处置,有这类协议也可以证明老赖逃避执行,当然也是拒执的证据。例如某老赖和配偶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名下的全部财产归配偶,所有债务归自己,每月还要付一笔所谓抚养费给配偶。这就是典型的以假离婚转移财产,这个协议就是拒执罪的证据。

三、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悬赏查找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有的法院和保险公司有合作协议,当事人只需支付悬赏金百分之十给保险公司就可以办理悬赏查找老赖的业务,捉到了老赖,或者查获了老赖拒执的证据,悬赏金由保险公司支付。如即墨老赖武鑫(原籍沂水龙家圈社区)玩失踪,我们通过保险公司悬赏两万元查找老赖行踪和财产线索,悬赏通告发布不久就获得大量这个老赖的信息。

四、其他方法。头条一个朋友,深受老赖之害。他通过多方调查,查到老赖在某地以他人名义做工程,使用他人信用卡高消费。在执行局的支持下,成功将这个老赖拘留。这个老赖在看守所也不消停,通过贿赂相关人员,将手机带进看守所遥控指挥业务。结果这个朋友通过媒体记者给相关部门通报,成功将这名老赖拒执立案。


淮北日月升


不请自来!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执罪的量刑标准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拒执都是由法院转到公安进行侦破处理的,但也可以自诉!


公诉的证据收集问题,法院以及公安机关会给予处理的!

主要说一下自诉的时候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

一,主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

二,银行卡等在执行期间有大额的转出

三,与他人串通,虚假赠与、虚假债务、虚假租赁、虚假仲裁、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妨碍执行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五,隐藏、转移、销毁或者伪造、变造财产权属的有关凭证和资料,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六,被人民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或妨害执行的。


上述部分证据在法院处有留存,可由法院开据相关证明!

祝君如愿!


肖律师


收集“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证据的目的,就是为了刑事定罪,有如下方法收集:

1.法院向被告(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准确时间,需要复印送达回证并加盖与原件一直的印章。

2.从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被告转移财产的证据,比如说,将房屋、机动车过户到他人名下,将明显超过生活必需的资金取出,且无法说明正当用途,进行境外游等高消费行为。


湘粤法律顾问


就像抵押品,要符合人行的要求一样,拒执的证据,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关于证据包括哪些,在有关问题中,我已经回答了。主要的摘抄如下:

拒执罪的证据链:

1. 时间轴的证据,在判决生效日开始后,

2. 有执行能力的证据:比如有或者曾经有偿债的资产等

3. 拒执的证据:比如无偿转让资产,低价转让等

4. 产生后果的证据:比如没有清偿债务

5. 法院的执行情况:即法院经过穷尽法调查,确实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6. 【新增】暴力抗拒法院的执行(这个很少见的,目前)


上面的前5条核心证据中,最重要的是财产线索,虽然法院现在有“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但是,对于已经藏匿、转移的财产,就无法查找了。法院只会查拒执人本人的线索,而他关系圈的线索,这不能查。这就给执行带来了困难。所以,债权人的核心工作,就是搞清楚拒执人的关系圈,尽量接触这个关系圈,并找到核心的人物,拿到关键材料。听起来,债主要当卧底。

目前的互联网信息化的工具、方式、途径已今非昔比,可以比较便捷的了解很多债务消息,查查,宝宝、眼眼、东东们,都有很多信息可供查询。

基于这些信息和逻辑,就可以整理和初步判断拒执的情况了。

其他的证据,都是法院可以直接拿到,主要是保留好相关证据。


Baggins


构成拒执,应当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收集该项证据尤为重要,如是不动产可查询产权产籍档案,转户记录,资金流向,车辆可按该方式查询。申请法院查询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汇入款项来源,汇出款项的记录。股票卖出外的资金流向及用途,企业的应收账款的资金走向,企业会计出纳的账户往来,增值税票的出具和应收账款的匹配均可申请执行法官查询


英昌强


政府应立法严惩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债权人在收集什么不还钱证据,真的是天大笑话。老赖还钱就是最好证据。当前中国诚信为本泛滥成灾,诚信已被践踏。共产党应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维护社会、司法公平公正。诚信不容侵犯人民和睦相处国家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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