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廣東現最笨股民:聽表弟炒股虧10萬,證監會又罰他30萬

文|AI財經社 荊文靜

編|鹿鳴

“兄弟同心,其利斷金”?然而在股市上,稍有不慎,就演繹成了“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2018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開出新的罰單。罰單顯示,在2015年文山電力重大事項重組的消息敏感期,石朝輝藉助與知情人周某文的表兄弟關係,涉嫌內幕交易,最終被罰30萬元。戲劇性的是,此次在文山電力敏感時期,還有一位王光良也涉嫌內幕交易,但被罰沒521萬元。

之所以兩者數額出現如此大的差距,重要原因就是,即便在掌握內幕消息的情況下,石朝輝虧損了10.48萬元。《處罰決定書》顯示,2015年9月,石朝輝相繼買入成交金額401.40萬元,半年後拋售,賣出成交金額為391.57萬元,虧損10萬多。

廣東現最笨股民:聽表弟炒股虧10萬,證監會又罰他30萬

偷聽表哥內幕消息,掏401萬買文山電力

在股市風雲中,不僅專家的話不要隨便採納,親人的話也是。石朝輝的此次“摔跤”與其時任南方電網財務部資產稅務處處長的表弟周某文不無關係。

證監會罰單顯示,2015年7月8日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財務部主任陳某要求石朝輝的表弟周某文從財務角度準備《南方電網公司關於採取有力措施穩定資本市場的請示》,陳某向南方電網總會計師李某中口頭彙報。

7月9日上午,陳某帶領周某文向南方電網時任董事長趙某國、時任總經理鍾某、時任董事王某玲做彙報,並分發了材料。周某文在材料內容中獲悉了“公司正在籌劃將優質供電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內容。到了7月9日下午,南方電網召開董事會、黨組會,會上臨時增加了關於穩定證券市場的議題,陳某在會上口頭簡單彙報相關情況,主要涉及增持文山電力股票的內容。

根據《處罰決定書》顯示,在7月中下旬到8月下旬的一段時間裡,南方電網、雲南電網、文山電力等相關負責人經過多次溝通,敲定了相關方案,並口頭上達成了同意。8月24日至26日,雲南電網財務部主任高某與國泰君安併購融資部凌某斌電話溝通雲南電網資本運作事項。8月27日,高某、雲南電網財務部副主任寧某穩向國泰君安凌某斌、滕某、寧某科介紹了重組意向,雙方就標的公司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到了9月份,相關決議已經達成相關文案。9月23日,文山電力停牌並公告正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而在此期間,作為南方電網財務部資產稅務處處長周某文已經將這一消息告知給了表哥石朝輝。根據處罰單顯示,周某文知悉文山電力重組事項推進進度和相關內幕信息,不晚於8月21日。

石朝輝也行動迅速。2015年9月1日至9月14日,“石朝輝”賬戶累計買入“文山電力”47.36萬股,買入成交金額401.40萬元。在交易之前,石朝輝還專門打電話給表弟周某文。2015年9月11日上午9點55分,石朝輝主叫周某文15秒,之後石朝輝於10點30分後開始委託買入“文山電力”。

廣東現最笨股民:聽表弟炒股虧10萬,證監會又罰他30萬

虧損10多萬,受罰30萬

然而,作為南方電網在資本市場唯一的控股上市公司,文山電力的表現並不那麼讓石朝輝滿意。

自2015年9月份停牌之後,一直到了2016年1月8日才復牌。復牌並沒有出現大漲。2016年1月15日到19日,在這四天裡,石朝輝開始瘋狂拋售手中股票,卻依舊虧損10多萬元。到了1月29日,文山電力跌停,一直在8元/股徘徊。

有趣的是,在長達半年的停牌期間,文山電力還發布公告說明澄清內幕交易事情,聲稱公司股價在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前 20 個交易日內累計漲跌幅未超過20%,未達到《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顯示,“上市公司 在向中國證監會提起行政許可申請時,應充分舉證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親屬等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然而,另一個同樣因為此次事件獲取內幕消息受罰的王光良就沉穩許多。儘管雙方几乎都在同一時間買進,但直到2016年6月份,王光良才開始拋售手裡的股票。而當時,文山電力股價從3月底一路看漲,5月31日甚至出現漲停。到了王光良拋售時期,股價已經漲到9.5元/股左右。短短五天,王光良賺了173.77萬元。

所幸的是,證監會也考慮到石朝輝虧損10多萬這一事實。“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最後決定對石朝輝處以30萬元罰款。

在股市風雲中,沒有“兄弟同心,其利斷金”,只有遵紀守法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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