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公积金仍不受待见 重庆近900亿“资金池”或存风险

公积金仍不受待见 重庆近900亿“资金池”或存风险

4月4日,重庆四部门发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在重庆拒绝使用公积金的楼盘,将最严受到暂缓预售的处罚。和讯网多地走访了重庆在售楼盘,发现虽然走访楼盘均表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公积金贷款几乎无法获得购房机会。

不少楼盘仍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4月4日,重庆四部门发布《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在重庆拒绝使用公积金的楼盘,将最严受到暂缓预售的处罚。

该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不得以未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备案为由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在选房上、房屋销售价格上差别对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

该意见还指出,“对经查实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反复违规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要公开曝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建议国土房管部门暂缓该楼盘预售许可,暂停网上签约,书面建议城乡建设部门暂停预售监管资金拨付。”

然而,由于楼市处于供不应求的态势,公积金贷款新规出台并没有让购房者获得实惠!

和讯网为此进行了网络和实地调查。在网站上显示“在售”的楼盘经记者打电话讯问后,大部分楼盘表示可以接受公积金购房,但会特别强调公积金使用条件是“单人或夫妻双方首房首贷,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记录,就算已经出让的也不行”,其中某楼盘表示“如果有重庆本地户口、在重庆工作并且是首套房,可以主动提供按揭,但没有公积金额度,除非顾客自己去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记者来到金科天宸销售现场,同绝大部分楼盘一样,销售大厅立着一块《购房特别提示》的牌子,上面明确指出“有关公积金贷款事项,请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023-12329”。周边的中介身边都围满了想要咨询购房事项的人群过了许久,才有中介走过来给记者打招呼,并向记者暗示,现在房源已经非常紧张,要拿就得出手迅速。记者问到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中介别有意味的一笑,“当然可以,只要你能拿到房子。”

记者又实地走访了沙坪坝双碑地铁站附近,发现除楼盘销售处之外,在紧俏楼盘周边和地铁站附近还会游荡着一批“渠道大军”,看上去都是正规房产中介的代理,甚至还挂着工作牌,但手里拿着的宣传单就不好说是卖的哪里的房子了,连北碚的房子都有。而且好多是不知名的开发商,房子销售更加无法保障。同时,这些西装笔挺的“渠道”口径及其纷杂,有可能遇到的前一个“渠道”跟你介绍如何区位好、质量高、价格优惠的房子,下一个“渠道”就告诉你,那个房子虽然在认筹,但根本不知道何时开盘。但是“渠道大军”们也有统一之处,就是一旦你问他能否使用公积金,对方一定会用夸张语气反问你,“现在谁还接受公积金?”,然后再信心十足的质问你一句,“主城区夫妻双方都是首房首贷,之前没有任何房产记录、贷款记录,您做得到吗?”

记者同时发现,现在很多楼盘流行出售的商住两用公寓,是开发商打的政策擦边球,虽然价格相对便宜让很多人垂涎,但由于公寓房的商业属性,销售中介更是理直气壮的说“我们这个不是住房,不接纳公积金”。

设计公积金制度的目标是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但是按照目前重庆几无变化的公积金政策,面对价格不断攀升、供不应求的重庆楼市,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解决哪怕只是房款中的一小部分资金,也极其困难。

贷款金额低,贷出人数少

在满足主城区单人及双人首房首贷的条件下,公积金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60万元。

按照《重庆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5万笔,共计283.54亿元,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6.8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3.16%。

那么每笔贷款平均额度约为35.67万元,如果用来做购房贷款的话,基本还需要组合商业贷款。而这发放出来的7.95万笔贷款中,单缴存职工约为6.9万笔,双缴存职工约为1.04万笔,则总贷款人数约为8.98人,仅占实缴职工246.40万人的3.6%,由此可见,实际贷款人数占实缴职工人数比例实在是少到可怜。

人均提取公积金仅为3.18万元

近日,重庆市政府推文,强调了重庆市公积金的十三种提取情况,主要包括:购建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且租赁住房、农民工、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离职职工满两年未就业、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等。

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来看,“2017年,72.8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31.7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6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9.79%,租赁住房占0.6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3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9%,其他占6.6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8%,高收入占0.42%。”

2017年的提取额占缴存额的68.6%,而仅占缴存总额的11%;同时72.8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31.75亿元,则人均提取额仅约为3.18万,这个金额根本无法解决住房问题,或许能解决租房问题,但用于解决租房问题的金额仅占总金额的0.66%,也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

3.18万元,还要通过单位提取,且一年仅有一次机会。

还有893.12亿的“资金池”怎么办?

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稿出台,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坚持产品和投资者匹配原则,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严格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分类统一负债和分级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加强监管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功能监管。

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得知,“2017年末,缴存总额2103.34亿元,同比增长19.12%;缴存余额893.12亿元,同比增长13.46%。”893.12亿元的缴存余额,很可能存在“资金池”压力和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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