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靠投資獲得收入的公司,政府是如何收他們的稅的?

Alan20009


這個問題非馬分兩個方面來解答:第一是個人,第二是公司

首先是個人徵稅,這裡我要聊到一個詞——巴菲特稅

巴菲特稅是一項以美國富豪巴菲特命名的稅項。此稅項最先於2011年巴菲特提出,其後美國總統奧巴馬於2012年任年第三份的國情諮文中再次提及,該稅項建議向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家庭收取超過30%的稅款,以在10年內政府可節省至少470億美元,但隨即被共和黨人批評此舉為階級分化。結果有關法案以51票贊成,45票反對下被國會參議院否卻。

11年的數據,巴菲特公佈部分報稅資料,以佐證美國稅務制度不公。11年他共賺進6285萬美元,但扣除相關減免,實際須徵稅所得約3981萬元,繳交聯邦所得稅692萬美元,稅率只有17。4%,遠比他辦公室秘書繳交的逾30%稅率要低。

第二部分是公司,伯克希爾如何繳稅。

投資基金主要的獲利來源有二項,其一是淨值價差產生的資本利得,其二是基金所配發的收益。按美國稅賦規定,當基金配息時,針對美國以外的投資者,基金公司需按美國稅法規定代預扣部份稅賦。而基金配息受到徵稅的影響程度,其實不高,主要是因為基金公司配息資金來源包括有長期資本利得、短期資本利得(持股六個月以下買賣之資本利得)、利息及股息所得等三項,實際上並非所有的配息資金皆需被預扣稅金,其中僅有短期資本利得及利息所得需預扣30%稅賦。

伯克希爾的基金投資目標,是透過專業的管理與選股,挑選出具有長期投資價值的標的,主要的獲利來源系以長期資本利得為主,因此股票型基金的投資收益受稅賦影響並不大。

至於債券型基金的部份,因為主要的收益來源以配息為主,故美國註冊的債券型基金受稅賦影響較高。

由於並非所有的配息資金皆需繳交預扣稅金,再加上各別基金的配息投資政策並不相同,故稅賦對於各基金報酬率的影響亦有不同,若以股票型基金為例其實相當的低。

那麼美國人及外國人投資美國註冊的基金,其稅賦是否不同?

美國人領取的配息金額不需預扣稅金,不過這並不表示美國人就可以免稅!實際上,美國投資者收到的每一筆收益都會有稅籍資料,所以美國投資者領到的未稅利息收益,還是要按美國稅賦規定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而外國投資人因不需各別申報個人所得稅,所以基金公司在配息時會代美國國稅局預扣稅金。

不論投資美國註冊或非美國註冊的基金,都會有適當徵稅產生

按美國稅法規定,海外投資人(指的是非美國人身分)或共同基金(指的是非美國註冊基金)投資美國有價證券時,投資股票所得股息,都需先預扣稅金,海外投資人(非美國人身分)或共同基金(非美國註冊基金)其實是領稅後股息,因此非美國註冊基金(含免稅天堂註冊基金)投資美股部分,其實是將稅後所得股息,進行配發給投資人,因此,所謂的免稅天堂註冊基金,並非完全未繳稅。不過依據美國政府稅法規定,美國註冊基金為避免被課以未分配盈餘的額外稅賦,美國註冊基金多會配發98%以上的收益所得給投資人,而在進行配息給投資人時,會先進行稅金的預扣,因此投資人是收到稅後股息。也就是說,不論投資人是選擇美國註冊股票型基金,或是非美國註冊基金,都會經歷扣稅的過程,僅是扣稅發生的先後期間差異。 若基金投資政策為長期投資,則受到稅負影響不大 部分海外基金提供定期配息的措施,主要是為讓投資者享有更具彈性的資金運用,而基金經理人會按照公開說明會書既定的原則,以及當年度的市場狀況,決定該年度的配息金額與頻率。且如上所述,若股票型基金的投資哲學以長期投資為主,則主要的配息收益為長期資本利得(此部份不用徵稅),那麼,基金總報酬受稅賦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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