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宋江並非被“逼上梁山”,他最後選擇招安!害人不淺

【一】

宋江這個人,上梁山其實是非自願的。

但在陰差陽錯地經歷了怒殺閻婆惜、潯陽樓題反詩等一系列事件後,他已經不得不上梁山了。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逼上梁山。至少,是其中一個典型樣本。

但細細想來,宋江上山的腳步,卻是自己一步步“作”出來的。

宋江這人,好江湖習氣。喜歡和一些來歷不明的人稱兄道弟,也無償提供經濟援助。當然,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宋江經營名聲的套路。

但一個公職人員(宋江為鄆城押司),和社會殺人越貨的閒雜人等走得太近,難免容易出問題。這就是自身不乾淨。這是一種“作”。

宋江並非被“逼上梁山”,他最後選擇招安!害人不淺

果然,在梁山帶頭大哥拋出橄欖枝時,宋江的麻煩來了。殺人、跑路、聚眾鬧事、組織非法武裝。但還不是無路可退,至少,在自首坦白從寬之後,流放至江州,尚可自由地出入當地高級“會所”潯陽樓。當然,這全得拜他舊日苦心經營的名聲。

可宋江又開始“作”了。

藉著酒興,在樓上題了一首詩,“心在山東身在吳,飄蓬江海謾嗟吁。他時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黃巢是誰?晚唐造反頭子啊。宋江敢笑黃巢不爺們,這是幾個意思。

不僅如此,宋江寫罷詩,又去後面大書五字道:“鄆城宋江作”。生怕別人不知道。

這下,就離砍頭不遠了。

【二】

宋江把自己逼的無路可退。

但他的情感深處,一直不太願意同梁山草寇有太親密的糾葛。儘管當著面,他總是笑盈盈地喊他們兄弟,而他們一直也把他當兄弟。

但此前梁山組織三番五次邀他入夥,他都是本能地猶豫了。

其實,這有點像“葉公好龍”。

如典故述,“葉公子高好龍,鉤以寫龍,鑿以寫龍,屋室雕文以寫龍。於是天龍聞而下之,窺頭於牖,施尾於堂。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

葉公好龍,可以認為是一種附庸風雅。而宋江好江湖朋友,也可以認為是一種尋求自我社會存在感的方式。囿於北宋末年糟糕的政治氣候,草根階層通過常規手段躋身權力集團的空間是極其狹小的。在這樣大環境下,小地主階層出身的宋江,成不了官,只成了吏。

正如原著二十二回所言,“原來故宋時,為官容易,做吏最難。為甚的為官容易?皆因那時朝廷奸臣當道,讒佞專權,非親不用,非財不取。為甚做吏最難?那時做押司的,但犯罪責,輕則刺配遠惡軍州,重則抄扎家產,結果了殘生性命”。

可見吏的身份卑微。

宋江並非被“逼上梁山”,他最後選擇招安!害人不淺

當然,這也是宋江結交好漢或草寇的原動機,是一種實現自我價值的訴求。

但僅限於做朋友。真在成為他們一黨,宋江卻是堅決地不願意。誠如葉公所反應的那般,“棄而還走,失其魂魄”。而宋江的手段,卻是哭,或把劍抹在項上,再逼我,就哭著死給你們看。當然,這是作秀,也是表明態度。

大抵此類。

【三】

宋江潛意識裡排斥落草為寇,究其情感的原點,原著三十六回,宋老爹有一言卻點明,“你如今此去,正從梁山泊過,倘或他們下山來劫奪你入夥,切不可依隨他,教人罵做不忠不孝。此一節,牢記於心。”

可見,落草是一件不忠不孝的事。

在北宋時期,儒家思想在當時社會已經有廣泛的影響力,並作為科舉的唯一理論依據。而忠孝兩全,是這個理論的核心價值觀。忠,即是忠君。孝,即是孝道。

梁山明顯是站在皇權的對立面,你去投靠它,自然就是不忠。落草為寇,宋老爹在家鄉難免為人指指點點,被罵數典忘祖,甚至或受牽累,為官府通緝。這就是不孝。

不忠不孝,枉為人子!

也正是這種指導思想,使得宋江後來即便上山,一心也不忘迴歸體制。

時刻準備著!

【四】

但這樣一個不願淪為草寇的人,最後竟然成了帶頭大哥。

這是陰差陽錯?還是順其自然?

其實都不是!

應該說,在江州法場上,劊子手舉起鋼刀的那一刻。宋江已經清楚地認識到,他和既有體制已經不可挽回地決裂了。但也並非不可挽回。這條偌大的裂縫,或可以用一種非常規方式粘合起來。這條路,宋江後來用實際行動驗證了,即是招安。

因此,當被一群劫法場的“兄弟”們架著奔上梁山之時,宋江的腦袋在飛速地運轉著。眼前浮現出了千萬種可能的套路,宋江即將要做的,就是把手中爛到不能再爛的牌打好。但此後他要直接面對的,卻是當初一心招攬他上山的幫主晁蓋了。這位快意江湖的幫主,可不想看那個風流皇帝的眼色。他要恣意地做個無拘無束的土皇帝。

這時候,宋江該如何是好?

也許,只能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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