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 “社區集體戶”首次被提及 "無房"也可落戶

9月8日,山東省公安廳印發《山東省戶口登記管理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共13章135條,對立戶分戶、戶口登記、註銷和遷移、項目變更更正、證件管理、辦理程序及時限、便民服務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提及了“社區集體戶”,用於解決落戶難的問題。

一、依法登記戶口,禁止設立前置條件。《規範》進一步明確了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切實保障每個公民依法登記一個戶口,努力實現全國戶口和公民身份號碼準確性、唯一性、權威性。今後,出生醫學證明將作為我省公民辦理出生登記的主要憑證。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打拐解救的棄嬰、兒童,以及滯留社會救助管理機構3個月以上且無法查詢核實身份、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可以由社會福利(救助)機構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二、建立“社區集體戶”,解決“無處”落戶難題。本著便民利民原則,提出了根據戶口管理需要建立“社區集體戶”的做法,用以登記在社區既不符合設立家庭戶條件、又不符合集體戶落戶條件的人員戶口。今後,群眾生活中遇到的房屋產權出售後,戶口無處可落的類似問題得以解決。

三、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租賃房產也可以申請。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需要設立集體戶的,可以憑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合法穩定辦公場所權屬證明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用以登記在就業地無直系親屬且無合法穩定住所的本單位職工。

四、簡政放權,優化服務。除性別變更更正、出生日期更正以及公安部明確規定由設區市公安機關核准的戶口登記事項外,其他事項均下放到縣級以下公安機關核准,對符合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當場辦理;需要上報審批的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在全省全面推進戶口“網上遷移”,遷入地公安機關按照當地戶口准入條件提供一站式服務。另外,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據新生兒取名需求,提供本市、縣範圍內重姓名人數查詢服務。

五、規範辦理戶口登記程序,建立完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公安機關受理戶口登記事項,實行首接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管理制度。公民辦理戶口事項,接待的首位民警是首問責任人,對職責內的事項要及時辦理,職責外事項,要向群眾說明情況並積極引導。接待民警應當一次性告知所必須具備的材料、辦理程序和時限;對群眾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一次性書面告知其應當補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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