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4 央行支付司最新通知!大檢查將臨,違規放通道和二清將遭嚴厲打擊

支付曝光臺(ZFBGT.COM)訊:近期獨佔支付圈鰲頭的“杉德支付”、“樂刷支付”、“智付電子支付”這三家持牌支付企業,因涉嫌違規提供支付通道或捲入“二清”支付機構跑路維權事件,給社會影響非常惡劣。上海人行、深圳人行均出現在央行門口拉橫幅維權。給監管部門帶來了較大的輿論壓力,這對整個支付行業來說都並不是一個好現象,因為這隻會讓支付行業的監管政策更加趨嚴。

央行支付司最新通知!大檢查將臨,違規放通道和二清將遭嚴厲打擊

近期人行支付結算司發佈了【 [ 銀支付〔2018〕51號 ] 文件《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2018年重點抽查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各分支行支付結算處開展2018年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抽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檢查準備與實施階段(2018年3月至9月)。主要分為三個重點:

  • 重點抽查轄內持牌支付機構是否存在為無證機構提供支付業務情況(支付通道、支付結算),商戶入網審核薄弱、商戶真實性管理違規等情況。同時抽查已經註銷牌照的支付公司是否還在經營支付業務,已經被監管罰退縮減經營地區範圍的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是否還在經營無此許可範圍相關業務。(如支付許可上只有銀行卡收單,卻還同時經營網絡支付業務)

  • 銀行II、III類賬戶開立和使用情況、單位賬戶開立情況。

  • 支付機構的備付金集中存管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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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

一、重點抽查內容

(一)關於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

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7】217號)要求,重點抽查持證機構為無證機構違規提供支付服務的情形。

(二)關於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1.抽查銀行II、III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情況,督促銀行機構落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分類管理要求。

2.抽查多層單位銀行賬戶業務開辦情況,主賬戶和子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符合人民銀行賬戶管理制度規定,嘉慶銀行開立單位賬戶合規性管理。

(三)關於支付機構備付金管理

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銀辦發【2017】248號)要求,重點抽查支付機構和備付金銀行是否按照規定比例,集中交存客戶備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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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重點抽查商戶入網審核薄弱、商戶真實性管理違規、代收業務管理不嚴等業務違規情況。

1.收單機構管理,央行檢查組將會重點抽查商戶是否利用APP實施“二清”等相關違規行為;其次將抽查小微商戶管理,是否按照相關要求審核落實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和設置信用卡收款金額上限等相關信息。

2.代收付管理,央行檢查組將會重點抽查授權與協議管理、代收付業務範圍和接口管理等。

3.支付業務系統接口管理,此次檢查組將重點關注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斷直聯”等執行情況,重點關注查處支付機構是否已經關停新增直連支付清算交易,存量業務遷移清算機構處理情況。

4.條碼二維碼支付業務是否由符合資質的支付機構開展業務(需擁有銀行卡收單牌照、互聯網支付牌照),跨行交易情況和296號文限額管理情況。

5.單標外幣卡在境內發行與使用情況,根據商業銀行數據顯示,單標外幣卡的髮卡量逐年增高,存在外卡清算組織與國內支付機構變相繞過規範進行提前從事人民幣銀行卡清算的“操作空間”,所以有檢查的必要性。

6.支付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追溯性,對於市場上用戶的交易,需要保證可追查關聯收單機構、清算機構、髮卡機構的能力。

二、支付機構、銀行業務註銷落實檢查

1.抽查已註銷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是否繼續開展或變相開展相關支付業務。

2.抽查在專項檢查中,已明確退出部分區域相關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是否繼續或變相繼續在這些區域開展相關支付業務。

3.抽查在專項檢查中,已明確在一定期限內暫停相關支付業務的支付服務主體,是否已落實暫停相關支付業務的管理要求。

文件內容顯示,由央行支付結算司負責“隨機抽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導,視支付市場情況而定,如需必要則直接開展隨機抽查!

根據央行支付司要求,各個轄區央行分支機構需要定製隨機抽查機制,負責抽查管理轄區內的支付機構主體業務情況。

三、抽查實施時間

檢查準備與實施階段(2018年3月至9月)。

實施檢查前,應提前做好執法檢查立項,檢查方案制定,檢查集中培訓等準備工作; 具體檢查實施應依據“雙隨機”抽查工作要求,結合本年度重點檢查內容,分步驟、分階段有序開展,注重利用非現場監測數據和現場檢查工具,提高檢查的針對性和效性。

抽查總結階段在10月,報告主要包含檢查對象,檢查事項和內容,重點涉及:特約商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賬戶、備付金賬戶、受理終端、網絡支付接口、外包服務商等數量及比例。

重要結論包括:檢查總體情況,主要問題及擬處理措施。對於違規統計進行量化統計,從違規行為獲取收入的應統計違規收入金額,檢查報告量化客觀,統計數字全面精確。另外首次提出總結“典型違規案例”作為借鑑意義的經驗。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視,抓住重點。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本年度重點檢查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並結合轄區內檢查工作統籌安排和實際監管需要(如信訪、投訴與舉報線索等),合理確定檢查主體、內容,以及數量和比例,數量和比例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推廣隨機抽查實施方案》(銀辦發[2015] 236 號印發)。本次檢查應兼顧商業銀行、支付機構和清算機構,要認真制定檢查方案,統籌開展檢查工作保障檢查工作有序實施。

(二) 密切配合,總結經驗。

加強跨區域溝通與協作,注重梳理典型違規案例和具有借鑑意義的經驗做法,反映支付市場發展中的新趨勢、新業態,有效防控相關支付風險的滋生和蔓延。檢查中如遇重要問題,應及時向支付結算司報告。

(三)合法合規, 有序開展。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 第1號發佈人《支付結算執法檢查規定》(銀髮[2013J226 號印發)、《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1] 第3號發佈) 等法律制度,認真做好證據收集、事實認定等工作,確保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合法合規、有序開展。

處理階段

處理階段(2018年11月至12月)。

各單位應依法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置,涉及行政處罰的,應按有關規定做好取證工作,在立案實施行政處罰前至少10個工作日內,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規範支付結算行政處罰工作事項的通知》(銀支付[2017] 317 號)要求,書面報告總行支付結算司。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做好行政處罰事項的公示工作。

本次檢查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建立支付結算執法檢套隨機拍查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銀支付[2016) 49號)要求,納入本年度《支付結算執法檢查信息表》《支付結算案件調查信息表》統計範圍內,於2018年12 月31日前將報告、《彙總表》,以及相關執法檢查信息統計表書面報送支付結算司,並通過支付結算檢查信息系統錄入相關執法檢查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銀聯此前點名“啦哆雲”等無卡支付的《關於防範轄內機構業務違規可能引發衍生風險事宜的通知》(銀聯辦發[2018]70號)的特急文件。也是為了響應人行這份文件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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