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雖然沒有“結婚證”,但“婚書”跟現在的結婚證用途卻差不多。
我國自周朝起開始出現婚書,傳統婚書是與“六禮”相對應的書面表達形式,也被稱為禮書,並非一次完成。
“六禮”: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
但是,“六禮”太過繁複,普通百姓結個婚可操辦不起,因此在秦漢之後的平民階層適當簡化了“六禮”。到了宋代,朱熹在《朱子家禮》中將其精簡為納采、納徵和親迎三禮,即保留了這幾個重要婚書的產生環節。
婚書溯源可追溯到《儀禮》中的“婚辭”,但咱們說的古代“結婚證”,也就是法律意義上的婚書則在唐代出現。
“諸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杖六十。”
——《唐律疏議·戶婚律》
一起來圍觀一下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的婚書吧!
敦煌莫高窟藏經洞 唐代中後期張敖編撰 《新集吉凶書儀》抄本(局部)
它是一份來自敦煌文書的唐代婚書。這份婚書分正書和別紙,正書包括男方家庭請求婚姻的通婚書和女方家庭允諾的答婚書。
通婚書:某某啊,你家女兒不錯不錯,我家很是滿意,能不能結個親家啊?
答婚書:你家兒子也不錯不錯,這門兒親家結了!結了!
總的來說,正書的內容多為套話客氣話,別紙才是婚書的主體,上面分別記錄了男女雙方各自的真實情況。
婚書到明清之後就簡化了許多,清朝的婚書“鸞書鳳箋”被稱為“龍鳳帖”、“鴛鴦禮書”,上面寫有新人的生辰八字、聘禮,以及行禮的吉日吉時等等。
辛亥革命以後,便有了我們如今的結婚證書的雛形,也就是民國時期的婚書。民國時期,婚書的名稱開始現代化,從清代的“鸞書鳳箋”演變成 “伉儷證書”“結婚證書”“自由證書”等名稱。
滿分婚書大全
民國時期,沿海地區開始使用印刷的婚書模板,形式上開始注重“顏值”,婚書上多繪有龍鳳呈祥或鴛鴦戲水、牡丹吐蕊等圖案。
另外,還增加了古樸優美的證詞,比如: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
良緣永結,匹配同稱。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
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
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
此證。
民國 江蘇省吳江縣結婚證書
還有這樣的:
嘉禮初成,良緣遂締。
情敦鶼鰈,願相敬之如賓;
祥葉螽麟,定克昌於厥後。
同心同德,宜室宜家。
永結鸞儔,共盟鴛蝶,
此證。
當然有些人更喜歡“私人訂製”的婚書,比如說著名學者、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他與吳樹琴的婚書上便放了一篇自己的散文。
婚書
天也歡喜,地也歡喜,人也歡喜,歡喜你遇見了我,我也遇到了你。當時是你心裡有了一個我,我心裡有了一個你,從心後是朝朝暮暮在一起。地久天長,同心比翼,相敬相愛相扶持,偶然發默脾氣,也要規勸勉勵。在工作中學習,在服務上努力,追求真理,抗戰到底。為著大我忘卻小己,直等到最後勝利,再從容生一兩個孩子,一半兒像我,一半兒像你。
現代人看來,傳統婚書是婚姻包辦的產物。從婚書樣式中可以看出,明代之前的民間婚書請書中僅寫有婿父和媒人兩個名字,而不寫新郎名字,允書中也沒有新娘名字,婚姻不過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隨著時代發展,民國婚書已逐漸成為表達男女雙方情感,記錄婚姻誓言的載體。到如今,婚書則是一張簡潔的結婚證,這體現了時代的進步,也少了一份古人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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