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自2017年6月1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後
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快來看看調整後是多少錢~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8〕8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類: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3元;岱嶽區、寧陽縣、東平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8年6月1日起執行,泰政字〔2017〕31號文件同時廢止。
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對生產經營狀況較好但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督促引導用人單位逐步提高工資水平,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此前標準
此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岱嶽區、寧陽縣、東平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7元。
新文件6月1日起開始執行,
大家快奔走相告吧!
如果自己的勞動權益被侵犯,
可以找各級人社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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