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紫阳:紧盯“关键少数”促监督责任落实

近年来,紫阳县纪委紧盯“关键少数”,严格督责问责,倒逼“关键少数”担责,进一步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县纪委对科级领导干部立案18件,结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定期督责,动态管理促尽责。每年年初,县纪委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列出详细任务清单;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制定完善监督责任清单,将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实行台账和纪实手册管理,季度督查点评并通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制度定责,硬性约束促履责。《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归口派驻单位必须主动书面邀请对口负责的纪检组列席或参加。由派驻纪检组全过程参与各归口派驻单位“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的监督,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如实记录存档备查,年终将归口派驻单位接受监督情况纳入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和评价。

严肃问责,倒逼“一把手”尽责。县委印发《紫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追责问责,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以问责促担责。突出“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典型违纪问题背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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