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开发商没有如期交房,应该如何正确维权?

吉祥云666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应查明情况及时维权,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交房时间及条件,一旦发生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交房的情况,购房人应立即着手收集证据,并核实开发商不能及时交房的情况,并视不同情况采取恰当的维权措施:或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赔,或者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交房。

杨文战律师提示:有些人选择等待开发商交房再考虑维权的问题,时间如果不长也许没有问题,但是不排除因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而导致丧失相关权利的可能!

曾发生过这样的案子:

开发商资金紧张导致工程延期无法按期交房,业主以合同约定延期交房超过60天可以退房为由起诉要求退房,结果却被法院判决驳回了起诉。因为他忽视了一条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那个案子,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房逾期超过60日的,购房者就有权解除合同。但他并没有去行使解除权,想着逾期也有违约金。距离约定的交房时间三个月之后,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购房人正好在外地有事儿,又想着开发商逾期在前,加上一些其他原因,也没理开发商。又过一年才处理这事儿,不想要房了去起诉退房。结果因为上面的规定,虽然开发商违约在先,但他已经丧失解约权了。

有人说,我不主张退房,我只要违约金,是不是就不用管时间问题了?

也不是,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主张也是存在时效问题的,现在的时效应为三年,所以,如果开发商长期不交房,也不宜等交房再主张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三年,该起诉也要起诉了。

另外,即使不从时效角度考虑,如果延期几个月还可以等,真延期一两年以上,这项目恐怕有严重问题,再等下去风险很大,最好早点起诉,并视情况选择是以要求违约金为条件对开发商进行督促,或者干脆解约要赔偿!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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