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財務開水洗頭,今天和大家說說“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兩會時許多委員建議提高個稅起徵點
我國現在現行的個稅起徵點是3500,要知道這個起徵點可是實行了7年。
我國現行的”個稅“徵繳方案是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計算方法較簡單,
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用-起徵點)*對應稅率-對應扣除數
“個稅計算”公式
這張是”個人所得稅“對應的”稅率“及”扣除數“。
<table><tbody>舉個“栗子”
如果你工資10000.00元,扣保險500,則實納稅額為:(10000-500-3500)*20%-555=645.00元,其中”3500“元為起徵點,”555“元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扣除數“。則實發工資為=10000-500-645=8855.00元。
這時要延伸一下,什麼是“扣除數”?
如果你只想計算“個稅”那麼到上面為止就已經結束了,如果你想研究稅法稅率,那麼可以看一下:
稅率計算比較複雜
首先、速算扣除數並非稅法規定的計稅方案,而是為了大家計算方便折算出來的一個係數。
正確的計稅方法為:分段計稅,超額累進
接上例:如果某人工資10000.00元,扣社會保險500.00元。
則實納稅所得額為10000-500-3500=6000.00,則應交稅為=1500*0.03+3000*0.1+1500*0.2=645.00元。
超額累進計稅是:將工資對應等級的稅率分別計算稅額,各等級稅額之和為應納稅額。由於每一等級都是一個常數,便可事先推出這個常數。所以這個數叫“速算扣除數”。
這個做為了解就可以了。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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