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关于临洮县机动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关于临洮县机动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减少道路车辆流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现对临洮县机动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从2020年2月4日零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限行车辆:市外机动车全部限行管理措施(过境车辆禁止下高速)。

三、限行区域:临洮县辖区。

四、不受限行车辆:(1)市内机动车及市外车辆经确认车主系市内人员的;(2)市外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务用车、邮政及快递运送等专用车辆;(3)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道路养护作业等车辆。从现在开始严查严控从外地特别是从疫区来我县的所有车辆及人员,加大执勤检查警力,做好劝阻登记工作。

请广大公民自觉遵守规定,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置;对公交、班线停运后仍然拉人的小客车、小轿车(包括电瓶车、三轮车)、高速路上停车下人的“黑车”一律进行查扣并从严、从重处罚,严厉打击。

临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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