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及供餐管理如何做

永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及供餐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及供餐管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用餐尽量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避免人员密集。对在食堂堂食的干部员工,尽量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鼓励干部员工打包外出就餐,降低食堂的人群聚集密度。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二、疫情防控期间,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单位应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尽量疏散至不同食堂或错时安排人员用餐。

三、严格人员管理和环境消杀。各单位食堂每天开展环境消杀不少于1次,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进入食堂和餐厅的工作人员和用餐人员严格要求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严禁存在发烧、咳嗽等体征和疫情重点管控的“五类”人员上岗工作。

四、严格餐厨垃圾管理。在单位内设置打包盒和餐厨垃圾专用回收点,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五、严禁采购、宰杀、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含养殖产品)作为单位食堂集中用餐的食材原料。

六、县直各单位、社会团体、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加强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单位食堂(含村居、工地食堂)及供餐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敬请大家支持配合!

永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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