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還能找到工作嗎?

李辰曉


能找到工作

刑事犯罪的人容易被貼上標籤,被別人評價為犯過罪的人,成為被歧視的對象,但人不能否定自己,一旦自己認可了自己這個“犯罪”的標籤,會再實施犯罪。

很多犯過罪的人,現在混的風生水起,第一個是不久前去世的褚時健,被保外就醫後,在山上種橙,在創業成為橙王;

第二個是融創的老闆,孫宏斌,因挪用資金被判;

第三個是小牛電動車的老闆李一男,因內幕交易,被被判刑。

以上三個人,都因犯罪被判刑,出來後生活自然有聲有色,如果你認為他們都是牛人,一個平凡的人,出來後肯定找不到工作。

這種觀點是非常錯誤的,一般的工作,根本就不會調查該人有沒有被判過刑,公安機關也不會幫著這個機構去查,除了黨政機關,一般公司招錄的時候,根本不會看這些。

最重要的是,一個人不能因為受過處罰就否定自己,堅持努力,改過自新,肯定會有一個好未來。


多多牛股


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正確的說法是有前科。刑事犯罪人員刑滿釋放後按照治安管理的相關規定,五年內必須到戶籍地或者常住地公安機關定期報道,但實際生活中,公安派出所並不會如此機械的進行管理,只要是配合公安機關管理的刑釋人員並不會影響正常生活。五年期滿之後行為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就會解除相關管理工作正常回歸社會。

回答中提到的重點人動態管控系統並不是針對所有有前科的人,公安機關的日常盤查工作也並不是針對有劣跡前科的人,而是針對行跡可疑人員,比如攜帶物品異常等等,當然也有日常盤查。

現在世界範圍內反恐形勢都不容樂觀,中國也並非淨土,恐怖襲擊時有發生。相信普通民眾對於公安機關加大巡邏盤查力度這件事是支持的。雖然更多的盤查可能對公民的生活有一定的影響,但是換來更安全的社會環境還是更值得的。

有前科的人員,除了對當兵服役、報考公職或者安保相關行業會有影響外,其他行業並不受影響。而且話說回來,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違法犯罪的人在做出違法犯罪行為時就應當知道。如果一個社會一個成年人可以不用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那才是對真正奉公守法的公民的不平正。


風雪無邊雨



有過刑事犯罪的人,說實話相對那些沒有刑事犯罪的人,是有很大的侷限性。

像當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一些大型的私營企業等等這些單位基本上就別去想了,用人單位其中就有一條規定,就是不錄用有前科的人員,也就是有過刑事犯罪的人。

雖說英雄不問出處,但規定就是這樣規定的,你說這是歧視也好,不合理也罷,就算你說出個大天來,也無濟於事,反正就是不用你,並不是說對方對你這個人有什麼特別的看法,而是因為你有過刑事犯罪記錄,有過前科的人,那在身份驗證錄入微機以及發放工資等等的時候,就會被機器卡主,很多別人到那沒毛病,到你這裡就到處都是毛病,從而影響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影響你的生活。



那有過刑事犯罪的人就沒活路了嗎?有,當然有活路了。現在社會這麼開放,並不一定要去國營單位,企事業單位才能生存。比如你可以自主創業,從頭開始,雖然自主創業很艱難,但也有很多的便利之處,比如自由,不受人管制,什麼都是你自己說了算,只要你努力加油幹,一定會有屬於你的一片天空。


情感公寓


下面我就簡單的說說自己的看法:

第一:有過刑事犯罪記錄只要自己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也有可能被減刑,刑滿釋放後回到社會,是和普通人享有同樣的權利的,不應該遭到歧視,找到工作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這也是對他們的一種尊重,他們也是我們國家的人民,我們不該用有色眼鏡來看他們,否則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第二:現在有公安部的網上系統,刑事犯罪記錄可能伴隨一個人的一生無法去除,還是希望社會有一些良心企業,看重的只是你的個人能力,所以在迴歸社會找工作的時候依然可以找到工作,前提是自己真的洗心革面,認真做事;

第三,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我覺得社會寬容度在不斷增加,大眾也願意原諒和接受犯過錯的人,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改過自新就好!曾經犯罪的朋友也不要過分看低自己,放心大膽的去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個別工作實在要求無犯罪記錄就放棄,總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

總的來說,找到工作是沒問題的,但是一定要真心悔改,好好工作,不然還會重蹈覆轍,一生也就會一直碌碌無為下去!


挖掘機中的戰鬥機


罪犯,我們一般人總會用帶色的眼光予以看待,比如平時生活中有人犯過罪被判刑坐牢的出現在身邊,自己總會不自主的有些許微妙的感覺,作為從事刑事工作的我來說,雖然接觸比較多罪犯,但平時相見也會有些許說不出的異感。



在生活中對曾犯罪的人有些異感,那麼在工作中是否也有區別對待呢?答案是肯定的,對於曾經有犯罪經歷的人,在工作方面是有些許限制的,甚至有比較大的影響的,且聽我細數:

第一,從事公務員是絕對禁止的。我國公務員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禁止錄用為公務員,所以曾有犯罪記錄的人想要考公務員的話,建議別浪費時間了。

第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具有國家主導的機構,該累單位在錄用員工的時候也會參照公務員法規定的,這是硬件,也會將曾有犯罪記錄的人拒之門外的。

第三,國家機關裡面的聘用人員,即平時所說的合同工,在受聘的時候,招聘單位也會考察是否有犯罪記錄,如果有,對不起,那免談。我從事的單位層有個來應聘的,曾有過治安處罰,後來也對此有意見而不錄用他。可見在國家單位中,曾有錯誤的人是基本沒機會的了。

第四,一些公益企業或者其他有一些要求較嚴格的企業等。這些企業有他們自身的規定或者老闆的喜好,那就看你面對的企業了。

第五,從軍,這個自然不必多說了!絕對不行的。

除了上述與國家有關的單位之外,可以肯定的說,曾有犯罪記錄的人找其他的工作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了,畢竟我國每年被判處刑事處罰的人很多很多。特別是現代社會,也越來越對這類人的經歷淡化了,社會的就業和從業手段多種多樣,處於互聯網時代的我們,要一份工作實在是太簡單了。英雄不問出處,只要有能力,工作掙錢,那還不是容易的事情?比如互聯網大亨杜某建,也有刑事犯罪經歷,現在他實在太成功了,簡直是神話了。所以,有過犯罪記錄的人不要有任何的自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特別說明,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是被司法機關封存的,本人也曾經花費了好多精力去搞這一事項,對於未成年人犯罪,他們以後的升學就業是沒有影響的。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我國有很對的保護機制的,這個足以放心。

隨著現代社會的進步,時代的發展,各種謀生手段已經瘋狂發展,找工作的事情易如反掌,就看自身的努力了。加油吧!


為何猜不對


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還能找到工作嗎?

當然可以找到工作啊,畢竟浪子回頭金不換!

下面我將簡單的說說自己的看法:

第一:有過刑事犯罪記錄只要自己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刑滿釋放後回到社會,是和普通人享有同樣的權利的,不應該遭到歧視,找到工作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第二:現在有公安部的網上系統,刑事犯罪記錄可能伴隨一個人的一生無法去除,但是現在很多工作也不需要無犯罪證明,在你找工作的時候別人很少過問你的曾經,看重的只是你的個人能力,所以在你迴歸社會找工作的時候依然可以找到不錯的工作!

第三,我覺得社會寬容度在不斷增加,公眾願意原諒和接受犯過錯的人,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改過自新就好!

總的來說,找到工作是沒問題的,但是一定要真心悔改,好好工作,祝你未來幸福!


行攝青年


在回答你這個問題時,恰巧昨天越獄逃亡八天的張林蒼被抓獲。而同是在雲南,上世紀九十年代有個叫李紅濤的,曾經三次越獄,且越獄後還開著警車到處詐騙,最終數罪併罰被判了死刑。李紅濤是學無線電的,對於機械有著非同尋常的興趣,無論是在逃亡時還是在羈押期間,他始終專研發明“無刷電機”的構想。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李紅濤終於研發無刷電機成功,不僅如此,還改變了命運,死刑改為死緩。1995年,李紅濤發明的“無刷電勵磁電機”,獲得第五屆中國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雲南省優秀髮明創造一等獎。後來李紅濤化名楊紅俊又獲三項發明專利,三項實用新型專利。由於李紅濤的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法律改判和減刑規定,他又由死緩改判有期徒刑,2009年,李紅濤刑滿釋放。李紅濤就是這樣利用知識,研發專利,成功的把自己從槍口下拉回人生,最終又開始了一段新的人生。此後,李紅濤被冠以中國“無刷電機”之父。說到這,我想告訴你,你問的這個問題雖然是個社會態度問題,特別是種種的歧視,給有前科的人走向新生容易造成影響,會帶來阻礙。但是,只要你改過自新,自食其力,從零做起,從“心”做起,經過刻苦努力,就一定能獲得新生。我有一個同事,在監獄服刑勞動期間,就開始努力,給監外加工企業留下了好印象,出獄時,監外加工企業老闆親自開車來接,直接到企業上班,繼續負責監獄加工生產工作。上面的例子,都說明無論是社會還是有犯罪記錄人自身,只要正確對待,踏實走向彼岸,必獲美好人生!


TheOldMan1945


刑滿釋放人員,從走出監獄大門,可以說:他們每個人都想正常融入社會!有份正常的工作,可是,我們國家沒有一部有效的反歧視法,對刑滿釋放人員不夠重視,就業歧視,還有很多職業上的歧視,這與社會文明是格格不入的!這些人努力的想融入,而有些條條框框確在無限制的排斥,更有甚者,連買房孩子上學都需要無犯罪證明,類似的事情很多,各種因素結合在一起,使其這些人重新犯罪的概率很大,因為他們需要活著,需要有尊嚴的活著!甚至還有些釋放人員放出來幾天,坦言不想在外面待著,想回監獄,因為外面不接受他,這些人全部被納入他們不管你走到哪隻要用到身份證不論什麼時間就會遭遇盤查,導致惡性循環!我是律師,我呼籲:服刑完畢就應該恢復正常公民的權利,不應該再將這些人視為嫌疑人,不應該再有各種限制!


大夢想卻揣著小人心術


當然可以找到工作啊!

當年古天樂18歲時候為了所謂的兄弟義氣,一個人擔下了“搶劫犯”的罪名,被判22個月,監獄中古天樂一直反思,也許這段監獄生活才是真正讓他改變了,讓他瞬間長大。

出獄後,古天樂遠離了混混生活,進入娛樂圈,靠自己不斷努力和打拼終於獲得了極大的成就,和大家的肯定。現在古天樂熱心慈善事業,在中國貧困地區建立了近百所小學,為社會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只要認真改過,努力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做一個積極進取的人,完全可以取得成功。找工作的話也是碰運氣,有的大公司可能要背景什麼的,一些小單位哪裡需要這些,只要你要的錢少,乾的活多又幹得好,他就覺得你是一個好員工。


奇心奇趣


當然能找到工作。如果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將實行前科消滅,也就是封存檔案的意思。就沒有犯罪記錄了。如果成年人犯罪,檔案裡始終載明何時犯罪,犯什麼罪,處刑刑期,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是否較大,故意還是非故意犯罪,是否是暴力犯罪等犯罪記錄,當然影響找工作,相對來說,對要求高的進人單位來說不容易錄入工作,對要求不高的進人單位來說也可以錄入工作。所以,只要認真改過,沒有再犯罪可能的受過刑事處分的人仍然能找到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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