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新晃:高举问责板子,护航疫情防控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日讯(吴佩宏 郑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1月29日,新晃县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追责问责规定》,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的原则,共分为四章七条,重点对问责范围、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予以明确。根据规定,问责范围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重点聚焦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喊口号、搞变通、打折扣,执行怀化市《关于有效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的“十条禁令”》《关于全市公职人员严守疫情防控“四个一律”》要求和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命令不到位等8类问责情形,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其中,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情节较轻的,综合运用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全县通报等方式予以处理;情节较重、严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再次违反的,从重加重处理。

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将切实扛牢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追责问责规定,以问责倒逼履责,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夺取疫情防控战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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