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有专家提议建立出轨罪,你们觉得呢?

用户50095665415


出轨,是指夫妻之间不尊守道德,喜新厌旧,生活作风不正,和别人的妻子,丈夫发生性关系,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交异性朋友与乱伦的性质是有区别的。


云飞剑舞15


这肯定脑子不好使的人提出的,且不说出轨和强奸有根本的区别,就从社会发展的观念来说这也是不合适的。毕竟社会发展到现在,很多的观念都在不断改变。一些应该用道德去约束的行为用法律去约束,将会造成法律的滥用和设立。

虽然说出轨这样的行为会对家庭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危害,然而,相对于强奸而言,这是两厢情愿的事。而且相对社会危害性来说较小,仅仅是两个家庭或者两个个人之间的事,并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威胁,毕竟出轨还是少数人的事情。该用道德约束的事就应该交由道德去约束。

一旦设立出轨罪,那么势必会造成更大的离婚率。很多人在因为各种家庭原因恋上别人后,为了逃避出轨罪的制裁,先离婚然后怎么样都是自由之身。可是也有很多的家庭觉得出轨是个人隐私,哪怕对方错了,也愿意原谅对方。也有的出轨是因为一时的新奇,应该算是犯了错,可是一旦设立罪名,那么再也没有返回的余地,势必把错误变成了罪名,对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众多的家庭破裂,对孩子的未来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法律的设立应该不是想当然的事,其实很多的规范已经在各种的法律中囊括了,单独再去设立一个罪名,这就是浪费司法资源,浪费公众精力,这种博眼球的言论真的没有任何的意义。


说天评地盐城哥


本人观点:应该设立出轨罪。

恋爱自由是无可厚非的,爱哪一个人或被哪一个人爱,也是人的权力。但是,在你和她(他)组成了家庭并且还育有儿女的状态下,在你的另一半之外又产生了新的恋爱对象,那么你就应该慎重的考虑了。如果你爱的死去活来无法自拔的那个人彻底取代了你原来的那一半,那你就应该和你原来的那一半开城布公的说明白,在把孩子妥善安排好的情况下离婚。而不是刻意得用出轨不顾及儿女或者是抛弃儿女的做法去实现你所谓的真爱。本人认为,出轨应受到制裁,因为,无论是男是女一旦出轨了,第一个受害主体便是孩子。生活方面、心里方面都会对孩子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而且会让一部分孩子在心里留下仇视异性的阴影,让这些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出轨者所说的找到了真爱,只不过是在给自己出轨找理由找遮羞布罢了。在自己的另一半以外又找到了真爱,说白了,就是对婚姻家庭和子女的不负责任、寻求刺激爱慕虚荣的表现,也是人心腐化的产物……


有你才是梦


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背叛婚姻就应受到惩罚。赞成对婚内出轨追究刑事责任!


天意191242145


出轨罪什么的不一定要有个说法,但我建议出轨者必然被净身出户,一个没有家庭责任感的人为何要拥有家庭,至于房产婚姻法规定的购买权归谁应该到最后都留给被出轨的一方,这要的裁定比较合适,至于法律的处罚定论再议,这样处理也算给被出轨一方一个较为满意的交代!当今社会男男女女婚姻常常不能久之,出轨是最常见也是最容易犯的道德错误,确实应该重视,不要以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男人繁殖的“天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即已成婚就应该具有一定的准则约束彼此,如要自由何谈谈婚姻?!


曦子婷


出轨罪应该改成通奸罪 就是自愿和夫妻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就可以定罪,但是不用坐牢。定罪以后可将其净身出户,对方可选择去留问题以及财产分配权利。好处 就是可以避免一部分情杀 扼制一些带有目的不纯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就是感情好就过 不好就离 出轨算个啥。


诸葛卧床S


其实这是可行的,毕竟现在的社会风气不好,离婚率高的一个因素在于对婚姻的不尊重,不能履行对伴侣的忠诚义务。如果能把出轨入刑,可以对人们产生威慑,减少不忠行为


220君


这个建议很好,出轨者重罚,第三者坐牢没收她做第三者的非法所得,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杀鸡给猴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安定和谐。


用户8533016862570


我觉的应该是这个“砖”



用户6591975186


这个问题说的有点片面,有时候道德和法律是两回事。在婚姻法当中只是规定夫妻互相忠诚那是义务,而且在离婚对无过错方是有保护的,如果单列出罪名是不是有重复的说法。而且出轨罪是属于刑法还是属于民法调解呢?好像都不太合适。你总不能因为出轨判刑或者枪毙了他吧,好像有点严重了!所以这个专家可能也是在家里憋的,没事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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