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從《羋月傳》中傳奇的宣太后談起,看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的變遷

隨著現代女性意識的甦醒和崛起,一批以古代女性為劇中主要視角,敘述她們的成長、感情和傳奇經歷的古裝影視劇逐漸成為市場的寵兒。《羋月傳》就是這個題材影視劇的優秀代表之一,羋月的原型就是戰國時期秦國著名的宣太后,也是有史書記載的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太后。

從《羋月傳》中傳奇的宣太后談起,看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的變遷

1.《羋月傳》中宣太后的影視形象

羋月原本是楚國的公主,她在出生的時候就歷經磨難,由於她曾被預言“霸星出世,主天下大變”,因此被楚國的王后視為威脅,百般刁難,僥倖才活了下來。

從《羋月傳》中傳奇的宣太后談起,看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的變遷

她三歲時失去母親,七歲時失去父親,長大後仍然受盡欺凌,在同父異母姐姐羋姝的幫助下才在楚宮中生存下來。隨著羋姝被秦惠文王看中成為王后,羋月也作為陪嫁的媵女前往秦國生活。後來羋月的機智活潑打動了秦惠文王,兩人日久生情,因此羋月與好姐妹羋姝的關係也逐漸交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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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文王死後,羋姝之子秦武王繼位,羋姝為了報復羋月,將羋月母子送往燕國作為人質。後來秦武王因舉鼎而死,秦國宮廷陷入一片混亂。危難之際,秦國老臣奉先王遺詔,請羋月之子嬴稷回國繼承王位,是為秦昭襄王。羋月以太后身份輔佐兒子,成為秦國實際的最高統治者。羋月在執政期間對內平定內亂、穩定政局,對外伐齊滅楚,十年內收回秦國原有的城池,秦國國力得以倍增,她在有生之年為秦國的發展壯大做出了巨大貢獻,也為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基礎。

2.結合史書,還原宣太后的真實形象

觀眾在看了《羋月傳》後可能會覺得,這種“大女主題材”影視劇的內核都是一樣的:女主角們在劇情初期往往都是“傻白甜”的形象,她們的共同特點就是容貌清麗、單純善良、不諳世事。但是在經歷一連串磨難和人生變故、經歷一輪又一輪劇中反派的迫害以後,她們被迫成長起來,當年那個單純善良的女孩,最後往往都會成為腹黑的女強人,她們心思縝密、善於權謀,在主角光環的加持下成為笑到最後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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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上,《羋月傳》中對於羋月的生平介紹基本都基於《史記》中對宣太后的記載。《史記卷五·秦本紀第五》中記載了這麼一段話:

武王死,無子。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昭襄母楚人,姓羋氏,號宣太后。

這段話簡單記載了宣太后是楚國人,姓羋氏,名號不詳,《羋月傳》其實就是給宣太后設定了一個楚國公主的身份,又起了一個名字“羋月”而已。

那麼,羋氏是怎麼成為宣太后的呢?《秦本紀第五》和《穰侯列傳》中記載了這樣一段話:

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於燕,燕人送歸,得立。昭王少,宣太后自治。

如果不加思考的話,這一段話其實只是對昭襄王的繼位以及宣太后當政的簡單描述,但我們仔細思考就會發現,秦昭襄王作為一個在燕國的人質,怎麼就能被“燕人送歸”了?又是怎麼“得立”的?是昭襄王自己的操作嗎?很顯然“昭王少”否定了這種可能,那麼答案就很簡單了,昭襄王繼位這件事的主要謀劃者就是宣太后本人。

所以,《羋月傳》對於宣太后的人物設定其實很合理,我們基本可以確定宣太后的城府與政治手腕很不一般,絕對可稱得上是一位女強人。正是因為缺乏史料記載,留給劇作者很大的想象空間:這樣一個女強人最初有可能就是一個不諳世事、單純善良的“傻白甜”;從楚國嫁到秦國,從秦惠文王的王妃到“昭襄王為質於燕”恰恰說明了宣太后曾歷經磨難和人生變故;“燕人送歸,得立。宣太后自治”正好與劇中羋月心思縝密、善於權謀的形象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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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後人對宣太后的看法

由上文《史記》中的記載可以看出,宣太后作為一名優秀的女政治家,鮮有關於她個人信息的全面書寫,對於她功績的記載更是寥寥無幾。這背後的根源其實就是父權制古代社會對於女性的偏見:女性是社會的次要人物,大多數情況下她們只能作為男性傳記中的補充信息,或是在某次歷史事件中作為背景人物出現。史官們並不關心她們的歷史功績,更關心的是她們“紅顏禍水”的一面。

宣太后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史書對她的記載給後人留下的主要印象是:風流成性,毫無母儀天下的檢點,甚至把男女情愛當作她實現政治目的的工具。

《戰國策》卷二十七韓策二中,楚國圍攻韓國,韓國向秦國求助,宣太后接見韓國使者尚靳時說了這樣一段話:

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宣太后實際是用自己與秦惠文王的男女之歡來解釋秦國不救韓國的理由,背後體現的是宣太后作為一個優秀女政治家權衡利弊的思考。然而後人的關注點都在前面幾句,清人王士楨在《池北偶談》中說道:

此等淫褻語,出於婦人之口,入於使者之耳,載於國史之筆,皆大奇。

這段話成功地給宣太后樹立了放蕩不羈的負面形象。

《史記卷·百一十匈奴列傳第五十》中也記載:

秦昭王時,義渠戎王與宣太后,亂有二子,宣太后詐而殺義渠戎王於甘泉,遂起兵伐殘義渠。於是秦有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拒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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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記載的重點其實是宣太后誘殺義渠王背後所體現的政治手腕及對秦國的重要意義,義渠王死後,義渠國也為秦所滅,秦國從而擴大了疆域,增加了國力。

但後人卻更關注前一句話:

義渠戎王與宣太后,亂有二子。

作為一個堂堂的秦國太后,怎麼能與義渠王有染呢?居然還生下了兩個兒子,這簡直是與傳統倫理道德背道而馳啊。

《戰國策·秦策二》還記載了宣太后寵愛魏醜夫的事蹟:

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魏子患之。庸芮為魏子說太后曰:“以死者為有知乎?”太后曰:“無知也。”曰:“若太后之神靈,明知死者之無知矣,何為空以生所愛葬於無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積怒之日久矣,太后救過不贍,何暇乃私魏醜夫乎?”太后曰:“善。”乃止。

這段話的大意是:魏醜夫是宣太后的男寵,宣太后快要病死的時候想讓魏醜夫陪她殉葬,魏醜夫自然是十分憂慮,於是請庸芮遊說宣太后。庸芮用了“死人沒有知覺”的一個基本事理,成功說服了宣太后,放棄了讓魏醜夫為自己殉葬的旨令。

同樣,《戰國策》這一段記載的重點是庸芮高明的語言技巧,而宣太后則成為私通出軌的人設背景板:

先王積怒之日久矣,太后救過不贍,何暇乃私魏醜夫乎?

史官只是借用庸芮之口,實則表達了對宣太后的負面評價:先王早就因出軌之事對您積怒已久。太后您彌補過失都來不及,怎麼還敢公開自己與魏醜夫的私情呢?

儘管史書中對於宣太后風流成性的記載有誇張的成分,即使《戰國策》一書也夾雜了許多戰國縱橫家出於遊說目的的虛構,但記載的故事應該並非空穴來風。我們很難想象秦文化的婦女道德觀念與後來盛行的“三從四德”觀念之間的反差是如此之大,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究竟是怎樣變遷的?這讓我們產生了好奇。


4.秦文化中的婦女道德觀念變遷

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秦國特殊的地域環境和生活背景對秦人的影響是很大的。由於秦國地處西陲,西與戎夷接壤,疆土又多往西面擴張,所以秦國保留著很多戎翟文化的原始形態,而受中原禮法的影響較少。因此秦文化相比於其他諸侯國來說較為落後。

從《羋月傳》中傳奇的宣太后談起,看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的變遷

(1)早期秦文化的婦女道德觀念

《史記·商君列傳》中記載商鞍和趙良的一段對話,商鞅說道:

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

這說明早期的秦人深受戎人生活習俗的影響,過著父子不分,男女無別,同室而居的生活。而戎翟的夫妻觀念是什麼,我們從《史記·匈奴列傳》中可以得到一些信息: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也就是說,父親去世以後,兒子則以後母為妻;兄弟死去,活著的兄弟就娶他的妻子為妻。我們不能就此認定早期的秦人完全依照戎翟的習俗方式生活,但是秦人粗野不文 , 沒有東方各國那樣嚴格的禮教卻是事實,因此群聚而居、男女之別不嚴確實也是很正常的現象。顯然,早期秦文化的婦女道德觀念由於缺少禮法的約束,是相對自由的。

(2)商鞅變法重構秦國家庭文化,提升婦女地位

社會是不斷進步的,婦女地位也會隨之產生一些變化。《史記·商君列傳》中商鞅說過這麼一句話:

今我更制其教,而為男女之別。

也就是說,如今我改變了秦國的教化,為的就是讓他們男女有別,分居而住。

其實商鞅變法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推廣個體小家庭制度,從此改變之前原始家庭群居的現象。他設計家庭婚姻關係的主要精神是: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也就是說,禁止父子或者幾個兄弟住在一起,凡是老百姓有兩個兒子而不把他們分出去另立門戶者,就要讓他們加倍交賦稅。把大家庭分化成一個個小家庭,它的好處就是:多生孩子多耕地、多交賦稅多打仗。

商鞅變法的初衷是富國強兵,它也幫助婦女從原先的大家庭中解放出來,成為秦代社會中的重要個體。秦時的戰爭十分頻繁,小家庭中的男子經常要服兵役、徭役,這時小家庭中的婦女不得不擔起養家餬口的重任,她們不只以家庭婦女的身份存在,還要從事很多職業謀生。據史書記載,秦國婦女可從事的行業有:紡織、農業生產、漂業、開商鋪、礦業、運輸、從軍,甚至還可以當女巫。秦代婦女在社會經濟中發揮著如此重要的作用,也讓他們在小家庭中的經濟地位顯著提高。

(3)秦國宮廷女性的道德觀念變化

秦代婦女經濟地位的提升也帶動了其社會地位的提升,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秦國的宣太后。宣太后從秦昭襄王繼位開始直到昭襄王四十一年,她掌控著秦國的最高權力長達四十一年,決定著秦國外交、軍事等大政方針。范雎曾說:

聞秦之有太后,不聞其有王也。

從前文也可以看出,宣太后作為秦國的最高統治者,所認同的就是開放式的道德觀念:她為了讓義渠王喪失對秦人的警惕,主動色誘義渠王,兩人長期同居,並且生有二子;她在病重時,居然令男寵魏醜夫為自己殉葬,絲毫不避諱與魏醜夫的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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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最高統治者尚且如此,我們就此可以大膽推測,這一時期的秦國婦女並沒有受到周人宗法婚姻的束縛,她們對男女之間的結合、離異完全是一種順其自然的態度。

宣太后死後二十年,秦始皇繼位,他的生母是另一位有著名豔史的趙太后,她的經歷與宣太后相仿卻有所不同。

從《羋月傳》中傳奇的宣太后談起,看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的變遷

《史記•呂不韋列傳》中記載:

秦王年少,太后時時竊私通呂不韋。始皇帝益壯,太后淫不止。呂不韋恐覺禍及己,乃進繆毐,拔其鬚眉為宦者,遂得侍太后。太后私與通,絕愛之。有身,太后恐人知之,詐卜當避時,徙宮居雍。

大概意思就是:秦始皇年少時,趙太后就與呂不韋私通,秦始皇長大了,呂不韋害怕了,就把繆毐獻給太后,讓他假扮成太監,趙太后特別喜歡繆毐,兩人有孩子也不敢讓人知道,要特別遷居雍地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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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宣太后與趙太后的事情,我們可以明顯地感覺到秦國婦女道德觀念的變化:宣太后私通是大張旗鼓、毫不避諱,而趙太后私通卻十分小心謹慎,繆毐還需拔其鬚眉當作太監才能不被發現,兩個人有了孩子還得搬到雍地居住。我們可以推測,在這一階段,秦國社會對於婚姻關係的限制已經越來越多了。

從《羋月傳》中傳奇的宣太后談起,看秦文化中婦女道德觀念的變遷

秦國婦女道德觀念的變化更有說服力的證據是秦始皇得知趙太后偷情後的反應,《史記•呂不韋列傳》中記載:

始皇取毐四肢車裂之,取兩弟撲殺之,取太后遣之於咸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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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就是:秦始皇嚴厲地處理了這件事,車裂繆毐、還殺死太后與繆毐生的兩個兒子。可見秦始皇對於自己生母私通偷情的痛恨。我們可以想象,秦始皇在得知自己母親的醜事敗露後,他心裡的那種苦痛,

這也是秦始皇想要改變當時的社會風氣,重視並強調正統倫理道德的初衷

(4)秦始皇對婦女道德觀念的規範和約束

秦始皇在巡遊全國的幾處石刻中,都有對婦女道德的規範要求:

嶧山石刻:“男女禮順,慎遵職事”

碣石石刻:“男樂其疇,女修其業,事各有序。”

會稽石刻:“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鹹化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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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石刻一直是秦始皇對自己歌功頌德的最好見證,將對婦德的要求同秦始皇的政績同時列入石刻,說明秦代對婦女的道德行為已經有了官方的行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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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搜神記卷十五•王道平》中記載:

秦始皇時,有王道平,長安人也,少時與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為夫婦。尋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墮南國,九年不歸,父母見女長成。即聘與劉祥為妻,女與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劉祥。經三年,忽忽不樂,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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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翻譯過來就是:秦始皇的時候,一個人叫王道平,少年時代與本村人唐叔偕的女兒父喻立誓結為夫婦。不久,王道平應徵去打仗,流落在南方,九年不能回家。父喻的父母看到女兒已長大成人,就把她許配給劉祥做妻子,女兒因為與王道平訂婚時的誓言很莊重,所以不肯改嫁。父母強迫她,她沒辦法逃避,就嫁給了劉祥。這樣一直過了三年,她整天精神恍惚,悶悶不樂,常常思念王道平,愁怨極深,最後憂鬱而死。

這個故事裡表現的是秦代平民女子對待婚姻的忠貞不二,正說明當時的秦始皇推崇的正統道德觀念已經深入人心。

此外,為了強化女子的貞潔觀,秦始皇還樹立了蜀地巴寡婦清的典型:巴寡婦清資產鉅萬,丈夫死後,她為了守住家產,遂堅持守節,不再改嫁,獨立支撐門戶。在秦始皇看來,這位寡婦清則確實是守節的典型,為她築一座“女懷清檯”,正好用來樹立榜樣,移風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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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結尾

秦國婦女的道德觀念是逐漸產生變化的,早期的秦國戎翟遺風猶存,兩性關係比較鬆散,特別是原始家庭群居的現象,非常不利於秦國的發展壯大。在秦孝公時期,商鞅變法出於富國強兵的目的,建立了個體小家庭制度,這個制度顯著提升了秦國婦女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以至於到了秦昭襄王時期,出現了歷史上第一位執掌最高權力的宣太后,她完全踐行了秦國開放式的婦女道德觀念。

此後的時間,秦國婦女道德觀念逐步發生了變化,對於婦女的道德約束也越來越多。特別是生母趙太后與呂不韋和繆毐的私通深深地刺激了秦始皇,由此他決定對秦國婦女的道德觀念做出規範和約束。

我們還應該看到,秦始皇制定的道德規範是針對男女雙方而言的,並沒有專門提出婦女應當如何,這更多的是出於統一國家的需要,並不只是對秦國婦女的束縛。這與後來漢朝儒家學說推崇的男尊女卑的觀念、夫為妻綱的道理、三從四德的規範,性質截然不同。


1.道德文化與秦漢婦女地位

2.嬴秦禮俗研究

3.略論秦朝婦女的經濟地位

4.秦漢婦女生活與社會地位研究

5.秦朝婚姻法律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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