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公安局立的案子已过追诉期,当事人还要去公安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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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犯罪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立案时间和犯罪发生时间相距的期间已经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期间,则不能再予以追究。但是这个法定期间到底怎么计算,很多人不知道。

法定刑在5年以下的,经过5年。他的意思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可以在5年以下的法定刑量刑档次内量刑的。比如:非法拘禁罪,如果没有致人重伤或死亡,则法定刑为3年以下,这样该行为的追诉时效就是5年。如果行为发生时到公安立案追究时已经超过5年,则不能再进行追究,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


许刚刑辩


发现悟空问答里不少题目不是逻辑有问题,就是文字有毛病,本题也不例外。

一、纠正逻辑错误

依照法律规定,公安局“立的案子”没有“追诉期”,何来“已过追诉期”一说?

“已经立案没有追诉期”的含义是:案件涉及的嫌疑人,无论立案时公安机关是否掌握,没有追诉期。比如甲殴打了乙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时,受害人与公安机关并不知道乙是“凶手”,不管过了多长时间有证据证明乙是嫌疑人依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过了追究期案子仍应立案

当年立的案子没有追诉期不说,多年前发生的案子并不代表现在就不立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过了追诉期“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并没有规定新发现的过了追诉期的案件就不立案侦查了。

刑事案件是先受理初查,然后决定是否立案;只有立案了才能使用“传唤讯问”等侦查措施;只有采取了相关的侦查措施才能获取案件过了“追诉期”的证据,从而决定不追究,撤销案件。

这流程与“正当防卫”案件基本相同。

三、过了追诉期的案件嫌疑人依然要接受调查

这有两个概念,一是过了追诉期的案件里的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客观存在过,依然是有罪的,只是被法律视为无罪,不追究了,不处罚了。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前科”,依然要查清记录在案。二是立案后当年作案人依然是“嫌疑人”的身份,既然是嫌疑人那是肯定“还要去公安局”接受“侦查”的。至于公安局要对嫌疑人采取什么侦查措施,要根据案件具体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也许讯问过就放人,也许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待查清全案后再放人。


老方同志


你所说的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关键要看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性质及最高法定刑如何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下面讲讲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方面的常识。

关于刑事追诉期限的计算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长;二是追诉时效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刑法对各种犯罪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和时间计算方法均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时间经过下列期限时,就不再进行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时计算。

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明录LAWYER


回答这个问题就先了解一下【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下面有这几种情况不受追诉期的限制: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就是当时有关系,打通了公检法没有立案,私下调解赔偿的,现在被曝光了的这种情况)

下面我讲个例子来帮大家了解:比如小明和同伙在十年前偷了哪家官员的五万块钱,官员没有报案,如果报案也最多判七年吧,现在小明已经金盆洗手不干了,不过他的同伙一直在干盗窃的勾当,十年后被抓了以后就供述了小明和他盗窃官员家里钱的事,那么这个时候很明显已经过了追诉期了,小明将不会受刑事处罚。如果过了追诉期你就是去公安局也没人受理。如果还有什么疑惑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有问必答!


石头聊案件


换言之 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的就会受到追诉期的限制。

比如:立案后公检法机关随传你随到,配合他们的调查……

懂了吧


HR175290506


公安局立的案子已过追诉期,当事人还要去公安局吗?

还要去!因为你已经告诉大家了,公安局“立”的案子。适用“追诉期”的案件,首先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所以,你还应该到公安局。


仁者无敌wnfw


只有律师说的是对的,不要简单的认为只要办案机关立案审理就没有追诉期了,只有立案后逃避侦查和审理才不受追诉期影响,比如一直在逃。如果立案后你一直在逃是不受追诉期影响的,建议尽快投案自首,认罪认罚。


在天的那边山的那边


案件是否过了追诉期?

过了追诉期是否还有必要追诉?

这些都是当事人说了算数吗?

已经立了案的刑事案件那是没有追诉期的,当事人一万年不到案,都属于案件当事人在逃!


不糊涂时涂糊不


开玩笑这些所谓律师,之前央视不是说了吗只要被立案了,终身制的。照你们那些律师说的5年,那些逃了20几年的不是一样被抓。都是屁吗。


雷州神秘大号


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嫌疑人故意躲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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