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將七千噸垃圾從浙江運到安徽傾倒,11人獲刑,涉事單位判賠1125萬


安徽、浙江兩省有關人員相互勾結,將浙江有關企業的有毒有害工業垃圾傾倒在安徽蕪湖市境內,嚴重汙染環境,11名當事人一審被判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判處各被告單位、被告人承擔民事賠償1125萬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道歉。1月12日消息,近日,該案被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列為2019年全省檢察機關十大典型案例。圖為2018年蕪湖跨境傾倒垃圾案庭審。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環境保護的重視,跨境傾倒垃圾屢有發生。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曹某華、胡某保在無資質情況下,為謀取非法利益,赴浙江省嘉興、杭州等地聯繫收集工業廢棄物的企業,將7164餘噸有害物質固體廢物運輸到蕪湖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予以非法傾倒,造成嚴重汙染,造成公私財產損失、鑑定費510萬餘元、生態恢復工程費用615萬餘元。圖為廣德傾倒垃圾案現場。

該案被稱之為長江安徽段跨省非法傾倒固體廢物“1·29”汙染環境案。2018年1月,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案發後,安徽蕪湖檢察機關對11名被告人及2家被告單位提起刑事公訴,同時對上述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圖為長江跨境傾倒垃圾涉事的船隻。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浙江嘉興市綠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杭州沃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曹冠、胡餘保等11名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傾倒、處置有害固體廢物,被告人胡餘保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傾倒、處置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汙染環境罪,且系共同犯罪。圖為銅陵傾倒有害垃圾現場。

2019年12月4日,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汙染環境罪分別判處兩被告單位罰金400萬元、700萬元,判處11名被告人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至2萬元不等罰金,同時追繳違法所得。判處各被告單位、被告人承擔民事賠償1125萬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道歉。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中。圖為2018年蕪湖跨境傾倒垃圾案庭審。

類似“1·29”這樣跨境傾倒垃圾案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在2018年1月5日至7日,安徽廣德曾連續發生多起外來垃圾跨境輸入傾倒事件,而這些垃圾也是來自浙江。據環保部門調查,其中四車垃圾從浙江運到廣德,還沒來得及傾倒,就被人發現。隨即廣德縣環保局將案件移送縣公安局處理,廣德警方抓獲涉嫌違法人員6名,查扣縣外運輸車4輛,總計固體廢物約100噸。加上已經傾倒的垃圾,有200噸左右。圖為廣德傾倒垃圾案現場。


不久,廣德縣人民檢察院就該案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間,浙江省嘉興市某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某在未取得跨省轉移審批的情況下,將該公司位於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垃圾收集站內的生活垃圾交由不具有處置資質的孫某某、方某某、丁某等人運輸、處理,跨省轉移生活垃圾1200噸,造成周圍環境汙染。圖為廣德傾倒垃圾案現場。

案發後涉案生活垃圾產生方——浙江南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將上述生活垃圾運回處理,共支付清運費、應急填埋費、檢測費用共計76.8萬餘元。2018年12月24日,廣德法院對這起環境公益訴訟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分別判處四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並處罰金6萬元至2萬元不等。此外,還判被告某公司、被告人等七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擔垃圾處理費用共計76.8萬元。圖為廣德傾倒垃圾案被查獲的車輛。

另外一起跨省傾倒垃圾案件也是發生在2017年。當年7月份,長江航運公安局蕪湖分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將工業垃圾傾倒至銅陵市長江江邊灘塗大堤上。警方立即對垃圾傾倒現場進行勘查,在江灘上發現了大量紅褐色的汙染物以及殘留的白色包裝袋,現場範圍很廣,全是紅褐色的汙泥,有刺鼻性的氣味,然後現場面積很大。圖為被查獲的船隻。


公安部門隨後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民警迅速鎖定了直接參與跨省運輸紅色汙染物的兩名司機,找到了汙泥的源頭——浙江嘉善寶勳精密螺絲有限公司。在該公司,民警發現了與傾倒在銅陵江灘的“汙泥”類似的紅褐色物質。經確認,這些物質是該公司的生產廢物——酸洗汙泥,屬於國家危險廢物。據悉,酸洗汙處理價格在每噸四千元左右,而寶勳公司交給犯罪嫌疑人李某紅等人,每噸價格僅僅一千元左右。圖為工作人員取樣。

隨後,警方進一步深挖,查明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間,涉案的寶勳公司還曾通過犯罪嫌疑人李某紅等人向江蘇的蘇州、揚州等地非法轉移傾倒過1071.61噸酸洗汙泥。以此同時,警方在走訪摸排時,在銅陵發現了另一處範圍更大的固體廢物傾倒點。經查,該傾倒點還曾傾倒了3船共計2525餘噸固體廢物。通過採樣監測,取樣的結果有七處樣品重金屬超標,嚴重汙染長江水源。圖為銅陵長江岸邊。

通過溯源查證,警方掌握該批汙泥來源江蘇吳江地區9家源頭企業,通過幾級中間商層層轉包,利用水路運輸轉移至銅陵江堤進行傾倒。隨後,長江航運公安局蕪湖分局在銅陵段查扣7艘非法轉移疑似固體廢物的船舶,在馬鞍山段查扣1艘非法轉移生活垃圾的船舶,8艘船舶共計裝載固體廢物近7000噸。圖為被查獲的船隻。


2018年9月28日該案一審宣判,以汙染環境罪對跨省傾倒垃圾的寶勳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對被告人黃冠群等1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的刑罰,並處一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的罰金。一審宣判後,被告人不服。2018年12月11日,蕪湖中院對該案二審公開宣判,維持原判。近年來,各地加大環保力度,然而這種以犧牲別人利益為代價的環保,必須嚴懲。你覺得呢?圖為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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