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投行老兵借200萬炒一隻股,交易兩週後遇停牌重組 結果虧百萬】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炒股”——這條紅線,在新證券法中依然是不可逾越的。上週,寧波證監局發佈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人員是在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任職的王某旺。這位從業9年的投行老兵,親身“下場”炒股,不僅證券賬戶是借的,連炒股的錢,都是向同學霍某輝借的。2017年8月30日,霍某輝在中國銀河證券開立了證券賬戶。第二天,王某旺就與霍某輝簽訂了“書面合同”,約定王某旺出資30萬元作為保證金,向霍某輝借款200萬元,借款利息為年化8%,賬戶虧損由王某旺承擔,借款部分的盈利金額由王某旺分成80%、霍某輝分成20%。但王某旺非但沒賺錢,還倒虧了一百多萬。


【投行老兵借200萬炒一隻股,交易兩週後遇停牌重組 結果虧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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