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報警人一直打110報警怎麼辦?

範範範小軒


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所衍生出來的部門規章,對於明顯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內的報(警)案事項,他們會當場告知報警人向其他有管轄權的機關求助,或者通過網上移送,將該案件或事件移送給其他相關的有管轄權的主管單位。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存在爭議,還不能搞清楚事情的原委和劃清楚責任,那麼報警人可以向上一級機關投訴。

當然,投訴的範圍僅僅限於:接報並處警的相關當事人違反各項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職業道德的各種行為。

如果這都不能解決問題,還一直打報警電話報警,這也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多次報告(滋擾)已經有結論的情況,或公安機關已經做出合理解釋,並妥當處置的警情,經查證無誤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處以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實在沒能力解決的問題,但他同時又是一個問題的問題的,那麼當事人只能通過媒體曝光的方式來擴大他的輿論關注度,從而寄望於其他更好的途徑和更對症的方式去解決了。


夢裡瀾濤


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報警人一直打110,如何處理,確實非常棘手,畢竟我們宣傳了這麼多年有事打110,所以對於處理這件事必須依法依規還得慎重。

首先,題主很明確,這件事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但是當事人一直打110。對於這種事情,公安機關不能無所作為,畢竟作為政府機關,比普通老百姓知道的多,所以應該盡己之力,告訴當事人應該找哪個部門,應該怎麼解決,給當事人指出一條路,而不是簡單的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去找相關部門一句話打發了,這也有違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其次,當明確告訴當事人解決出路之後,當事人還是一直打110,就應該明確告訴當事人,110也是緊缺資源,是給老百姓遇到危難,必要求助時需要的,不能連續打,影響到其它老百姓的求助權利。並且告訴當事人,我們已經明確告訴不熟悉公安機關管轄,也給指出出路,再繼續打110,無理取鬧,涉嫌擾亂單位秩序或者尋釁滋事,有可能涉嫌違法。

最後,隨著法治社會的建立,各部門相互配合給老百姓服務,但是也有分工,減少有事找110這種誤導式的宣傳,畢竟公安機關不是萬能的,何況興了副業,就有可能荒了主業,公安機關最終是打擊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的暴力機關,而不是民政部門,正所謂天下安危公安繫於一半,未來的法治社會應該是各部門權責清晰,各負其責,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法律工作者霍顏回


在老百姓的心理中,打110解決問題,有事找警察是天經地義的是,很難再短期內有所改變,但針對目前狀況,我建議:

1、以目前110為基礎,政府牽頭成立綜合性的城市應急管理處置機制,由相當層級的領導負責,各類城市應急功能,如:110、119、122和水、電、氣、熱、暖、城管等部門24小時入住,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派員入住,設立值班指揮長,遇有110解決不了或是不屬於110管轄的可以順利及時的移交其他職能部門,以解百姓之憂。

2、政府和社會各界真正應該為公安機關加大宣傳了,減輕非警務負擔,釋放精力,真正投入到巡邏預防、案件查處上。

3、由於真騷擾110的,要毫不含糊,依法打擊。


睡夢心經


如果很明確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直接告知當事人,如水,電,暖等,但有雙方當事人的,如經濟糾紛等,出警部門必須到達現場告知雙方當事人不屬於公安的管轄範圍,到法院處理或自行協商處理,已經明確本不屬於公安的受理警情,多次拔打的屬於騷擾電話,可以電腦設置拒接或由治安大隊以騷擾警情處埋當事人,視情況罰款或拘留


再回首S


110指揮中心可以進行先行處置,是哪個部門管轄的可以直接幫忙傳過去,如果不是行政單位能解決的可以告知解決辦法。但是很多與公安機關無關的糾紛還是傳到了派出所,出警民警只有出警去解決,大多數都是扯皮拉筋的事,沒辦法只有調解。如果是無事生非多次撥打110的,可以先警告,還不聽直接行政拘留。110是緊缺社會資源,有緊急情況才能撥打,而不是有困難就打。貓爬樹上不下來了,門鎖了沒帶鑰匙,上廁所沒帶紙。。。


天天好好呆地


打報警電話,不去相關事務管理部門的,或者不去民事訴訟的人,是因為叫警察廉價,連電話費都省了,警察處理不了還可以投訴,投訴了警察幫他找相關部門,這些事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本人覺得警察也應嚴格按照法律授權處理警情,管好自己份內的事,警察不是居委會阿姨,你不僅執法,還要威懾犯罪,每天見誰都露出七顆牙齒微笑,這不是你還有的樣子,執法公正就行,微笑與否只是樣子。說的不對,留言我刪,別噴!


隨雨而傘


天天疲於應付這些非警情,累的很。要錢的,不願意掏錢的,賠償不滿意的,一個覺得賠的多,一個覺得賠的少或者覺得警察說話聲音大


東星五虎之烏鴉


建議找相關部門,我電話接或出警,先表明立場,不屬公安管轄,無法判斷責任大小。我只負責矛盾不升級,誰先動手就拘誰。雙方自已協商,24小時,有多是時間看他們聊。耗,誰怕誰。


月夢難圓4


這個題目的提出值得令人深思。

某種意義上,這是個假題目,無需作答。需要解決的是,什麼是不是110的管轄範圍。其次,為什麼頻繁撥打110。

這兩個問題解決了,第三個問題,即怎麼辦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潤豐22


只要是人民群眾有困難,打了110你就必須去處理,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有困難找民警這口號是你們自己喊出來的,落不到實處還叫什麼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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