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求是網評:問責要問到“痛點”

問責工作是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必須通過嚴密的制度設計,嚴格程序和審批,嚴格工作標準和要求,保證問責權正確規範運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權責統一,盯緊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

責程序不規範、隨意性大是當前問責工作中存在較多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和部門先決定後調查,為儘快平息輿論和應付上級草率問責,搞“問責不過夜”、“一人拍板”式問責,濫用“一票否決”,出了問題讓下級“背鍋”,導致問責沒有問到“痛點”。

2019年8月25日,黨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針對這些問題,進一步科學劃分責任,健全問責程序、完善內控機制,做到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

一是科學劃分責任。把“權責一致、錯責相當”作為問責工作的一條重要原則,使行使權力和擔當責任相統一、危害程度與問責方式相適應;既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全面履職,又突出問責重點,規定問責對象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及其領導成員;對全面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作出明確區分,強調相關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實踐中根據職權關聯程度、因果關係遠近、失職失責情節等準確劃分責任;要求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注重從自身找問題、查原因,不得向下級黨組織和幹部推卸責任。

二是規範問責程序。堅持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問責,根據問責工作的實際特點,從啟動、調查、決定、執行等各個環節對問責工作予以全面規範。明確問責啟動應當履行報告和審批程序;問責事實材料應當與調查對象見面,聽取其陳述和申辯,對合理意見予以採納;調查結束後應當集體研究形成調查報告,問責決定必須由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作出。對問責決定的宣佈、執行和推動以案促改也作出具體規定,真正做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促進一方工作。

三是明確問責要求。實事求是是黨的思想路線,也是問責工作的基本原則。問責工作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充分、責任分明、程序合規、處理恰當”。這“24字”要求既是衡量精準問責的標準,也是實現精準問責的途徑。其中,事實與證據相互印證,是認定責任的基礎;依據充分、責任分明,是處理恰當的前提;程序合規是處理恰當的必要保障;處理恰當是問責調查的目的和問責效果的保證。

四是加強對問責工作的監督。

《條例》貫徹黨章、黨內監督條例的要求,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領導和監督,明確紀委、黨的工作機關啟動問責調查、作出問責決定應當報經同級黨委或者其主要負責人批准的情形。明確問責對象申訴的權利,對於在問責工作中出現不應當問責、不精準問責情況的,必須及時予以糾正;對於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濫用問責,或者在問責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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