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张德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和资本”)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张德华先生于2019年11月13日与舜和资本签署了《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9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2%。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5)。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19年12月2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舜和资本和张德华先生及其一直行动人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张德华先生将放弃其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63,989,614股)的股份表决权。张德华先生放弃上述表决权份额后,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降为5.27%,与其一致行动人张刚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6.62%。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舜和资本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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