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辱母案”當事人出獄,蘇銀霞:如果不是因為我,兒子也不會殺人

"如果不是因為我,兒子也不會殺人、坐牢,看著兒子受罪於心不忍。"

12月15日,於歡母親蘇銀霞出獄後首次發聲,道出對兒子的歉意與心疼。

而隨著於歡母親蘇銀霞出獄,這起震驚社會的辱母案再次進入大眾視線,三年前,年僅22歲於歡因不堪母親蘇銀霞受辱,手持水果刀奪走討債者生命,也親手"澆熄"了自己的青春之火,入獄服刑。

“辱母案”當事人出獄,蘇銀霞:如果不是因為我,兒子也不會殺人

蘇銀霞

2019年12月15日,於歡母親蘇銀霞出獄了, 49歲的她頭髮全白,自稱拖累了兒子很愧疚。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蘇銀霞首次發表對於歡刺死辱母者的看法,"因為我的事情影響了兒子,到現在都接受不了,兒子年紀輕,他實在容忍不了,所以衝動了。"

蘇銀霞是山東源大工程有限公司員工,自2014年起從吳學佔、趙榮榮二人處借款135萬元,月利息為10%,蘇銀霞先後共償還184.8萬。

2016年4月14日,趙某糾集程某、巖某等10餘人來向蘇銀霞討債,當晚20點左右,杜某駕車趕到蘇銀霞所在公司,並在該辦公樓大門外喝酒燒烤,大約兩小時後,飲酒的一行人撈到蘇銀霞所在辦公室催債。

經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在討債過程中,杜某等人進入接待室,並將蘇銀霞和於歡的手機沒收,並使用汙穢語言侮辱咒罵二人,期間還將菸頭彈到蘇銀霞衣服上,並將自己褲子褪至大腿處,行為不雅。

“辱母案”當事人出獄,蘇銀霞:如果不是因為我,兒子也不會殺人

涉事公司

同時,杜某還曾脫下於歡的鞋子讓蘇銀霞聞,後被蘇銀霞打掉。在討債過程中,多人對於歡實施了揪抓頭髮、按壓肩膀等行為。

事發當晚22點左右,公司員工劉某報警,警方在17分左右趕到,民警朱某和輔警宋某、郭某到達涉事大樓瞭解情況,蘇銀霞和於歡皆指認杜某有毆打行為,但是杜某等人均否認並稱是討債。

民警朱某告誡雙方不可以打架,隨後帶領輔警去院內尋找報警者,於歡和蘇銀霞想一同離去被阻攔,杜某用手卡住於歡脖子將其拖拽至房屋一角處,隨後於歡拿出水果刀逼其不要靠近,杜某無視對方手中武器,出言挑釁後被刺,而同行的程某、嚴某也遭到攻擊。

最終,杜某搶救無效死亡;嚴某、郭某構成重傷二級、程某輕傷二級。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審判決,於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辱母案”當事人出獄,蘇銀霞:如果不是因為我,兒子也不會殺人

庭審現場

因案件中存在"辱母"情節,於歡案的審理瞬間引起國內熱議,而對於此案件的輿論也持兩極分化,有人覺得"血性男兒不能忍母親受辱,持刀反抗屬於正當防衛";但也有人稱"於歡的行為太過沖動,最終害人害己。"

2017年6月23日,山東高院二審此案,認定於歡行為系防衛過當,判處有期徒刑5年。

於歡案引發社會轟動,深挖之下吳學佔團伙涉黑案件也公諸於眾,2018年5月11日,吳學佔團伙涉黑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吳學佔涉嫌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等犯罪,獲刑26年。

除了上訴判決,事件當事人蘇銀霞在2016年底也被捕,2018年11月,山東高唐縣人民法院判決,因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二審維持原判。

“辱母案”當事人出獄,蘇銀霞:如果不是因為我,兒子也不會殺人

網絡圖片

12月15日,於歡母親蘇銀霞刑滿釋放,據公開信息顯示,蘇銀霞是一家四口中最先出獄的,她的兒子、女兒、丈夫都還在獄中服刑。


綜合:紅星新聞、王文廣律師主頁、封面新聞、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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