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丈夫误伤妻子后报案,遭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应当理赔

保险界著名的鸡汤: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到。意外险近年来广受欢迎,但是意外险的赔偿要求很多,比如: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丈夫误伤妻子后报案,遭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应当理赔

丈夫深夜误伤穿蛇皮袜的妻子,保险公司员工发朋友圈问:该赔吗?

好买保遇到一个意外险的案例,虽然当事人意外住院,但是听说这个故事的人,都忍不住会笑一笑。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01 真实案例

2017年,贾女士丈夫为其买了一份意外险保费400元,保额为意外医疗:最高20万;意外伤残:最高30万;交通意外:最高300万。

2018年圣诞节意外受伤住院。事情是这样的,贾女士圣诞节穿了蛇皮袜,睡着后,夜里下班回来的丈夫,误以为床上有蛇,拿起棍子猛打,致使贾女士腿脚受伤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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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后,贾女士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了解了来龙去脉后,保险公司以《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拒赔。

出院后,贾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02 案例分析

丈夫误伤穿蛇皮袜子妻子案是否构成保险责任?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的定义是:意外险里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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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来的:意思就是,意外伤害的原因是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使得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2)突发的: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特别说明: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需要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

例如:由撞车导致的交通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3)非本意的:并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

(4)非疾病:非疾病的意思就是,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当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因素时,才会被判定为意外伤害的范畴。

法院认为:本案中妻子受伤完全符合上述四个因素,所以妻子受伤是符合意外保险中意外的定义的,应该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03 好买保观点

那意外保险的责任免除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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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见释义1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1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参加任何潜水、地下作业、空中运动、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活动;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

(9)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本合同承保范围外;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生活中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多,保险确实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兜底的作用,正视保险,将除外责任了解清楚,想得到赔偿也会很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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