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韩伟报道 12月20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俊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关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立兵、董青玉及委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由远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俊清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7-11月本级预算追加支出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2019年度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报告;听取了《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更改名称的说明》《关于的说明》《关于的说明》和《2020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及说明》;审议了《关于召开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根据《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会议补选了丹东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审议了《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文件(10项)》;审议了《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悦等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悦、孙明灏两名代表辞去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王悦、孙明灏两名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9年12月20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0日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隋虎成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 命

  王旭耀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馨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伟平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小明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 去

  隋玉国的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吴哲双的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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