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標的資產過戶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長峰”或“公司”)於2019年12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航天科工防禦技術研究院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2742號))。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文件後,公司積極開展標的資產的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的標的資產航天長峰朝陽電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朝陽電源”)已完成股權過戶手續及相關工商變更登記,具體情況如下:

一、標的資產過戶情況

2019年12月17日,經朝陽市雙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准,航天朝陽電源辦理完畢其100%股權過戶至航天長峰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取得換髮後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113026645976478)。本次公司變更登記完成後,航天朝陽電源成為航天長峰的全資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實施後續主要事項

本次交易實施後續主要事項包括:

1、公司尚需就向防禦院發行44,738,297股股份、向朝陽電源發行42,949,467股股份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新增股份登記手續及上市手續;

2、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註冊資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訂等事宜的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3、公司將聘請審計機構對標的資產自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期間的損益進行專項審計,並根據專項審計結果執行《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關於過渡期損益歸屬的有關約定;

4、本次交易相關各方應繼續履行涉及的相關協議及各項承諾;

5、公司尚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相關各方切實履行涉及的相關協議及各項承諾,上市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核准批文有效期內及時推進上述事項,本次交易實施相關後續事項的辦理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

三、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一)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1、本次交易的實施過程履行了必要的決策、審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2、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的過戶手續已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合法有效;

3、上市公司尚需辦理新增股份登記及上市等手續。在相關各方按照其簽署的相關協議和作出的相關承諾完全履行各自義務的情況下,本次交易實施相關後續事項的辦理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

(二)法律顧問意見

本次交易的法律顧問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認為:航天長峰本次重組已獲得必要的授權與批准,已具備實施的法定條件;本次重組標的資產已完整、合法地過戶至航天長峰名下,航天長峰已取得該等標的資產的所有權;交易各方尚需辦理本法律意見第四部分所述的相關後續事項,在交易各方按照其簽署的相關協議、承諾全面履行各自義務的情況下,該等後續事宜的辦理不會對本次重組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四、備查文件

1、《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標的資產過戶情況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2、《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關於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標的資產過戶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3、資產過戶證明材料。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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