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進一步調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形成競相創優的工作局面,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區建設的實施意見》(青發〔2015〕16號)和《青海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範單位和先進單位動態管理辦法(試行)》(青辦字〔2019〕7號)精神,經逐級申報、考評驗收和複檢複驗,擬對通過驗收和複檢複驗的12個縣(市、區)命名為全省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先進縣(市、區)。
現將擬命名的地區向社會公示,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公示時間為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4日(共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建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來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省創建辦反映。
公示名單:
西寧市城東區、大通縣、湟中縣
海東市化隆縣
海西州格爾木市、茫崖市
海南州貴南縣
海北州祁連縣、剛察縣
果洛州達日縣、班瑪縣、瑪多縣
聯繫電話:0971—8482405
傳真:0971—845822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西寧市城中區七一路346號(郵編:810000)
省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閱讀更多 青海新聞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