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漏網13年!4人搶劫終獲刑!


漏網13年!4人搶劫終獲刑!

2019年12月11日上午9時,貴州省鳳岡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喻某某、孫某、張某某、歐某某犯搶劫罪一案公開宣判,四人分別被判處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連環舉報牽出漏網之魚

  2007年,陽某某因故意殺人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服刑期間,陽某某向監獄管教人員遞交了一封舉報信,他在信中不僅如實供述了其曾於2006年7月參與某入室搶劫案,還詳細提供了共同實施搶劫犯罪的同案犯秦甲的身份信息。在有關部門的大力偵辦下,由秦甲等人組織實施發生在2006年7月至9月間的兩起搶劫案逐步浮出水面。

  案發後,搶劫犯秦甲、秦乙分別獲刑,兩起搶劫案就此了結。然而,秦甲的另一封舉報信,讓公安機關有了意外發現。據秦甲供述,參與兩起搶劫的案犯除自己和已判刑的秦乙外,還有喻某某、孫某、張某某、歐某某未被公安機關發現,至今逍遙法外。至此,一場漏網之魚的圍捕行動拉開帷幕。

  假裝買煤實施入戶搶劫

  2006年7月15日晚,被告人喻某某、張某某騎摩托車搭載秦甲、陽某某、秦乙來到遵義市紅花崗區禮儀壩煤壩三叉路口處。秦甲、秦乙、陽某某以買煤為由叫被害人劉鍾夫婦開門後,衝進室內使用暴力將被害人劉鍾及其妻子李炳先控制,並在室內四處找錢未果。在此過程中,陽某某用水果刀將李炳先耳朵砍傷,劉鐘身上劃傷,後秦甲、陽某某、秦乙乘坐被告人喻某某、張某某駕駛的摩托車逃走。

  經鑑定,被害人劉鐘的傷為輕微傷,被害人李炳先的傷為輕傷。

  藥店老闆裡應外合冒充軍警攔路搶劫

  2006年,被告人孫某、歐某某與秦甲密謀對百頤醫藥公司運藥車進行搶劫。同年9月9日晚,百頤醫藥公司田偉駕駛一輛集裝箱小型貨車載有楊顯霞和蔡國義二人在鳳岡縣花坪鎮街上孫某經營的藥店取到藥款離開後,孫某將運藥車的離開時間電話通知了歐某某,被告人歐某某在鳳岡縣三壩加油站觀察百頤醫藥公司的車經過的具體時間並電話通知秦甲。

  9月9日零時左右,喻某某駕駛一輛捷達轎車,載上秦甲、陽某某、秦乙來到鳳岡縣何壩鄉八大欄一彎道處。秦甲等人將盜竊來的警用車牌用雙面膠粘貼在原有的車牌上,並冒充德江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將百頤醫藥公司的送貨車攔停,以懷疑藏有毒品為由對該車及被害人田偉、蔡國義、楊顯霞進行檢查。當田偉拒絕將其裝有貨款的包交出來檢查時,秦甲、秦乙和陽某某持兇器使用暴力將楊顯霞、蔡國義打傷,搶走田偉的包和三部手機並由喻某某駕車逃離現場。

  經鑑定,兩部手機價值共計750元,楊顯霞所受損傷為輕傷,蔡國義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喻某某、孫某、張某某、歐某某以暴力、脅迫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其中,被告人喻某某系入戶搶劫、冒充軍警搶劫,被告人張某某系入戶搶劫。鑑於四被告人庭前均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且當庭認罪悔罪,綜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認罪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喻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六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及責令退賠相應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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