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投服中心:深大通變更補償承諾嚴重損害股東權益

中證網訊(記者 周松林)12月3日,深大通(000038)發佈公告稱,公司分別與2015年收購的視科傳媒、冉十科技的原股東簽署了承諾變更和解協議,擬大幅降低原股東對上市公司的補償義務,並擬於2019年12月18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此事項。對此,投服中心12月16日表示,深大通此舉嚴重侵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呼籲廣大中小投資者積極行權。

“三高”收購埋下隱患

深大通與有關業績補償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包括:在2015年-2017年不存在或有補償的情況下,擬將視科傳媒除夏東明(已因個人原因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外的原股東2018年的補償義務從12.06億元變更為2.74億元;將冉十科技原股東2018年的補償義務從9.75億元變更為3.98億元(不考慮2019年未確定的應收賬款補償額),同時延長冉十科技應收賬款回收時間及相應的補償期限。以上合計減少補償15.09億元,以5.23億總股本計算,將導致每股淨資產損失約2.89元。

投服中心指出,2015年深大通進行重大資產重組,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分別以10.5億元、17.02億元收購視科傳媒、冉十科技100%股權,估值增值率分別高達659.15%、2586.63%,收購完成後形成24.54億元的鉅額商譽。其中,視科傳媒確認商譽13.66億元,冉十科技確認商譽9.18億元。

視科傳媒於2008年成立,註冊資本為8888.89萬元,主要從事綜合性戶外媒體聯網聯播業務。該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1月-9月淨利潤分別為491萬元、3066萬元、8480萬元,2015年前三季度淨利潤較2013年大幅增長1627.09%。在重組前一年“衝業績”跡象明顯。為了取得高估值,原股東承諾公司2015年-2018年淨利潤不低於1.3億元、1.65億元、1.98億元、2.12億元,年複合增長率為17.71%。

冉十科技於2012年成立,註冊資本為500萬元,主要從事線上廣告一體化整合營銷業務。該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1月-9月淨利潤分別為6.78萬、1563萬元、5033萬元,2015年前三季度淨利潤較2013年大幅增長74133.04%。原股東承諾公司2015年-2018年淨利潤不低於7000萬元、8750萬元、1.0937億元、1.3635億元,年複合增長率為24.89%。

投服中心表示,上述兩家公司是典型的輕資產公司。輕資產公司只有經歷長期的品牌建設和客戶積累,才能形成穩定的估值。而視科傳媒2013年淨利潤只有491萬元,冉十科技2013年淨利潤只有6.78萬元,且冉十科技2012年剛剛成立,均不具備顛覆性的創意及核心技術,上市公司卻為此支付了10.5億元和17.02億元的高額對價,是典型的“三高”(高估值、高承諾、高業績)收購,為之後的無法完成業績承諾、斷崖式下跌埋下了隱患。

通過承諾變更協議逃避鉅額補償義務

通過前次的“三高”收購,視科傳媒和冉十科技的原股東獲得深大通價值為19.57億元的股權和7.93億元現金。其中,視科傳媒原股東朱蘭英、夏東明、羅承、修淶貴等股東分別獲得深大通19.7%的股權、7.41%的股權、1.24%的股權和1億元現金、1.15%的股權和9350萬現金;冉十科技原股東曹林芳、李勇、莫清雅分別獲得深大通9.91%的股權、0.47%的股權和2.31億元現金、0.32%的股權和1.05億元現金。

根據業績補償方案,視科傳媒原股東作為補償義務人應補償9.75億元,冉十科技原股東(除夏東明外)作為補償義務人應補償12.06億元。如果此次調整補償協議獲通過,以上補償義務人將分別逃避補償責任5.77億元和9.32億元。投服中心強調,如按此補償協議執行,利益受損的是公司及廣大投資者。

投服中心表示,深大通擬於12月18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變更承諾的議案,深大通持股5%以上的股東(姜劍、朱蘭英、青島亞星實業、視科傳媒原大股東夏東明、冉十科技原大股東蔡林芳)作為關聯方將回避表決,中小投資者的決定將有相當大的話語權。投服中心堅決反對調整補償承諾,同時呼籲廣大中小投資者積極參加臨時股東大會,理性行使手中的表決權(現場表決或網絡投票),維護公司及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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