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給了耐克的勇氣?
歸根結底,就是我們都沒有在知識產權這塊下功夫。甚至很多文化遺產都被其他國家搶注
有人說,因為中國的知識版權這塊本來就不成熟。所以很多人沒有注重不是很正常嗎?有什麼好奇怪的?這個想法是對的嗎?
論知識產權重視程度,截至到2017年
在此之前,估計只有少部分人知道商標的重要性,所以是這樣讓懂知識產權這塊的朋友們以及企業
根據商標局官網顯示,其實耐克在1979年就在中國開始註冊商標了,足以說明耐克對商標知識產權這塊是很有保護意識的。
其實“JUST DO IT”這個廣告語2003年也在中國申請了商標註冊,但是隻是品牌的本類,卻沒有對其他的類目去進行保護。
那為啥沒有申請全類保護了?
也許是公司的發展,但究數據來看其關鍵原因是我們中國人民對於這塊的知識產權意識不是很強,所以不註冊對於耐克本身也沒有太多的損失。
對手也能讓你更強大,
2009年,瀋陽一家公司註冊了商標第35類“JUST DO IT”,商標申請到公示期的時候被異議了,從2009年一直到2013年,期間各種舉證。
2011年,廈門一家公司註冊了商標第18類“JUST DO IT”,商標申請到公示期的時候被異議了,從2011年一直到2015年,期間各種舉證。
不追究其過程,從時間的以及來回舉證的次數來看,也可謂是“八仙過海 各顯神通”。
直到2013年,福州的一家公司註冊了商標第28類“JUST DO IT”,毫無疑問的是商標申請到公示期的時候再次被異議了,從2013年一直到2015年,期間各種舉證。卻沒有想到的是,
哦買嘎,這對於耐克是一個重大的打擊,打擊不是28類被搶注了,而是如果耐克不採取措施,可能後面的商標都即將被搶注。
因為只要
任何人都有可以申請,並不是專屬你的標籤,此次也足以證明並不是公司大就能勝訴,就算全世界知道你的廣告語是“JUST DO IT”,是你在用,但是你沒有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商標法當中可是明確規定的。
耐克從2013年醒悟,直到2019年9月,成功的把幾乎除去被搶注的類目和不能註冊的類目以外,其他全部註冊了一遍,不管結果如何,但是證明
不過耐克也被其他公司搶佔了兩個類目第28類和第43類,目前還有兩個類目第45類和第11類在異議中。這兩類一旦對方成功,就等於痛失4個類目了。
如果後期耐克想用這幾個類目。那就不是花一個商標註冊的費用或是異議的費用了。
耐克這麼大的公司在這上面也是摘了一個跟頭的,那麼對於創業型的公司以及發展型的公司該何去何從...
但是我們該如何去更好更快的發展,也是一個深度思考話題。
到目前為止絕大部分的公司都不知道知識產權這塊的重要性以及起到什麼作用的,就我們品牌設計公司時時刻刻在接觸不同階段的公司,但是客戶絕大對數處在的以下三種類型中:
第一種:全然不知型。
企業需要做一個商標,註冊是個什麼鬼。
第二種:半知不解型。
企業需要做一個商標,也需要註冊對其進行保護,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要註冊商標。
第三種:全部都懂。
企業需要做一個商標,並且深知商標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一旦logo定稿就馬上註冊商標,並且知道產品需要保護的類目和邊緣延伸類目。
不管你處在哪個類型,看到這篇分享後,我想說未來是你們的,也是別人的,但是歸根結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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