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餘江萬景薈景府開發商被指非法採砂轉賣,獲利數百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而有網友舉報稱,鷹潭市餘江區一樓盤在施工中發現地下藏有大量的砂石,在未向有關單位報告的情況下,開發商私自組織人員和車輛,將砂石挖出後轉賣,可能獲利數百萬元。對此,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

開發商被指盜賣砂石 牟利數百萬

餘江萬景薈景府開發商被指非法採砂轉賣,獲利數百萬

(涉事項目現場)

  

今年9月2日,江西貴誠建設有限公司投1040萬元取得了鷹潭餘江區四青路上一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6040平方米。11月初,餘江萬景薈景府項目在此開工建設,施工方在刨開一米的表皮後,發現了地下藏有大量的沙子。

網友表示,因對河道採砂進行規範,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近年來鷹潭市轄區及周邊縣市均出現砂石供不應求的情況,河沙價格也逐年攀升。現在,河沙的價格約為每立方米300元,即便是含有土的混合料價格也在每立方米150元左右。

而從11月12日開始,開發商動用了30餘輛後八輪、2臺挖掘機和1臺裝載機,不斷地將沙子裝車出售。網友稱,短短几天,整塊地下挖深度超過6米,預估轉賣後獲利約為450萬元( 6000平方米?5米(剔除一米表層土)?150元/立方米=450萬元)。從網友發來的視頻可以看到,工地上確有幾輛“後八輪”在裝載砂石,“即使有一些出入,但按這樣折算,項目還沒開建,開發商就賺回了近半土地款。”網友質疑道。

諮詢律師後網友得知,根據法律規定,民眾對土地有承包經營權、土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雖然開發商有土地使用權,但他們沒有采礦權,不能用非法手段私自將地下砂石等礦藏資源據為己有。而據瞭解,開發商發現砂石後並未向有關部門報告,其採挖也未獲得相關手續,應屬“盜挖盜採”,需被追責。

現場確有深坑 居民稱“動靜大”擾民

網友若舉報屬實,那問題確實不小,記者特進行了實地調查。在餘江區四青巷內,記者找到了涉事的項目,項目周圍被圍擋和高高的土堆所遮擋,能隱約看到整個地塊都被下挖,成為一個巨大的深坑,坑底還有數個不規則的坑,裡面積滿了水。記者想進一步瞭解情況,但旁邊“萬景薈景府項目部”大門緊鎖。

餘江萬景薈景府開發商被指非法採砂轉賣,獲利數百萬

(多輛後八輪將沙子轉運出去)

據旁邊的居民們回憶,確實在十幾天前,有挖掘機、裝載機和大量後八輪出入工地,從家中陽臺能看到這些後八輪拉走了一車車滿滿的沙子,至於這些車的目的地在哪,居民們並不知情。“這些車一車接一車,連續幾天從早拉到晚,揚起的灰塵搞得我們都不敢曬衣服了,各種機械挖掘、裝車、運輸的聲音也影響我們休息。”有居民吐槽,恰好又遇到四青巷修路,窄窄的巷子被後八輪給遮擋的嚴嚴實實,大家只能繞路。

區自然資源局介入 開發商稱轉移暫存後自用

作為主管單位,餘江區自然資源局對此是否知情,又如何處理?記者找到分管相關內容的彭副局長。彭副局長介紹,網友11月17日投訴後引起了區主要領導重視,18日就已派自然資源綜合執法大隊現場調查。

通過現場走訪和查看,以及向開發商有關負責人、現場項目負責人及挖掘機、後八輪司機等人詢問,可證實施工中確實發現了地下有砂石混合料,之後開發商僱傭車輛將砂石挖出後進行轉移。而開發商方面的回應是,在挖出砂石後並未出售,而是轉移至另一租用的攪拌站暫存,留以項目施工自用。據執法大隊盧隊長介紹,目前執法人員已掌握了砂石運輸線路並找到了堆放砂石的攪拌站,並對現場進行封存,接下來將展開進一步調查。

是否買賣成關鍵 若發生買賣或可追究刑責

彭副局長介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開發商若發現地下有礦藏,應及時向自然資源等部門上報,如要開採的需依法辦理“採礦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否則就屬於盜採盜挖,會受到收繳違法所得、對所採礦藏進行收繳、罰款等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涉案金額超過一定數額,則公安機關會介入,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但彭副局長也介紹,根據《江西省採石取土管理辦法》,如果開發商在建設項目徵地範圍內開採石料、粘土用於本項目建設的,可以不辦理採礦許可證,所以問題的關鍵是開發商是否存在買賣行為。

餘江萬景薈景府開發商被指非法採砂轉賣,獲利數百萬

(專業人員正進行現場勘測)

目前,區自然資源局已委託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的專業勘測大隊,對項目現場及堆放砂石的攪拌站進行勘測。盧隊長表示,會對比多項勘測數據,看看開發商的開挖量和砂石堆放量能否一致,若一致則未發生買賣,若不一致則證明開發商確將砂石出售,執法大隊會依法依規從嚴進行處理。國有資產是否流失,開發商是否存在盜採盜挖牟利,我們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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