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一樁連環車禍,一死七傷,都是因為司機的這個“僥倖心理”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拱法

近日,站在被告席上,陶某追悔莫及。對於小學文化水平的他,能有一份大貨車司機的工作,他理應珍惜,但是一個疏忽,一切全完了,後果太嚴重。

一起因他而起的車禍造成了一死七傷!

事情發生在2017年7月3日。

陶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重型廂式半掛車奔駛在路上。

其實,他心裡清楚,車輛的制動性能不合格,而且他的駕駛證超過審驗有效期了。但是,每次他都抱著僥倖心理跟自己說:這趟跑完再去。

那天早上7點半,陶某駕車行至杭州繞城高速留下至轉塘路段時,瞬間與前方跟車太近。

這時候,車輛制動性能不合格就闖了大禍,陶某根本無法有效制動,眼睜睜看著車撞上了前方一輛輕型箱式貨車,又撞上了一輛小汽車。

貨車撞貨車往往會有一系列連鎖反應。

那輛被撞的輕型箱式貨車又撞上了因故障停在應急車道內的一輛中型廂式貨車相撞後,又與一輛重型施救作業車相撞。

後果太嚴重!輕型箱式貨車副駕駛上的杜某因撞擊導致嚴重腹腔毀損傷當場死亡。其他一系列被撞車輛上的人員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

陶某沒有跑。

交警部門認定,陶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而第一輛被追尾的輕型箱式貨車的司機王某承擔次要責任。

拱墅區人民法院依據交警部門對車禍責任的認定,確定被告陶某承擔事故70%的責任,因陶某系公司僱傭的駕駛員,故其賠償責任應由其公司承擔。被告王某承擔事故30%的責任,王某的輕型廂式貨車登記在某公司名下,那該公司應對王某的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一系列民事賠償讓陶某和僱傭他的物流公司焦頭爛額。

陶某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他明知“制動性能不合格有安全隱患且其駕駛證超過審驗有效期的情況下,仍駕駛該車載貨上路行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並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事故發生後陶某沒有跑有自首情節,能夠從輕。最後,法院判決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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