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内乡县城关镇“三个明确”落实主体责任见成效

决策探索杂志 全媒体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刘杨 周智有

今年以来,内乡县城关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三个明确”入手,着力把主体责任落在了实处,呈现出“三个在前”良好开端局面: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截至目前,在全镇辖区1500多人的庞大党员干部队伍中,基本上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案事件,树立了党的良好形象。

责任分工明确。一是履行“第一责任”。该镇党委书记刘红玉作为“班长”,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思想,始终把“第一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做到“四个带头、四个亲自”,即带头抓好班子建设、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推进作风建设、带头严格廉洁自律,重点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为班子成员和辖区党员干部当好表率。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正确处理带队伍和抓业务的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安排工作时首先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工作时首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开展情况,使班子成员担负起分管部门工作的监督职责,既做工作业务能手,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家里手。三是实施“分解传导”。完善镇党委书记向上级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班子成员和基层各支部书记,向镇党委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责任目标等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层层向下传导,避免“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从而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体系。

责任内容明确。该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抓实履职尽责,关键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既管全面、全面管,又抓重点、重点抓。首先在选用干部上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实绩论英雄、以公道用干部”,通过建立“干部个人工作台账”、制定“干部目标考核办法”、实行“督查追责问效机制”、采取“主体责任问题清单”等举措,真正让“有作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出得来,上得去”,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其次在转变作风提效上,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经常、经常抓”。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全力整治漠视损害群众利益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思想教育活动成果。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铁腕治腐”,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另外在进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上狠下功夫,坚持“源头治腐、根上堵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用车、经费开支、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堵住权力运行漏洞。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实施作风巡查制度,制定基层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政禁令”,推行“小微权清单”,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慵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道防线。

责任追究明确。该镇党委将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以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抓规矩的思想意识。一是加强督导检查,由镇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其他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部门、行政村、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镇党委、人大代表组成联合巡察组到村、社区排查收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打造中央巡视组“地方版”。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跟踪追责问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票否决”制度,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基层村、社区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工作业绩评定、奖惩、选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责任考核的导向、激励和“指挥棒”作用。三是把严肃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明确各自所担负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事件的机关各部门、村、社区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守责,上对下督责、下对上负责,同心合力、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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