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太原嚴查無牌電動自行車

 本報訊(記者曹秀娟)11月22日,太原市交警支隊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明年1月1日起,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的各類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查扣。


   《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於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從2018年5月7日起,太原市在全市範圍內設立24個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為合規的電 動自行車免費辦理登記上牌業務。截至今年11月20日,已為67.16萬輛電動自行車免費登記上牌,日均登記1188輛。
  根據《條例》規定, 實施前購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限為一年。過渡期結束後,因太原市電動自行車存量較大,且大部分為超標電動自行車,不符合 登記上牌要求。本著“平穩過渡”的原則,從今年5月1日起,對電動自行車採取分類、分階段管理措施。
  嚴查重點違法階段。今年5月1日起,加大對各類電動自行車的路面管控力度,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斑馬線騎行等各類違法行為。截至11月20日,全市共處罰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25.41萬起。
   嚴格分類查扣階段。今年5月1日至8月31日,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11類”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電動車(如:黑金剛、超級路霸、陸地巡洋 艦、趴賽、超級中鯊、越野者、大公主、大中鯊、鬼火、迅鷹、大鬼火等),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查扣,堅決杜絕嚴重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截至 11月20日,全市共查扣各類嚴重超標電動自行車1.4996萬輛。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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