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互助交警依法逮捕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

11月22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由互助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祁文某、石某林、祁某海三人执行逮捕。

2019年6月7日19时40分,互助县东沟乡某村驾驶人祁文某醉酒(经检测,祁文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20.935mg/100ml)驾驶无号牌两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庄——塘拉线2km+800m处时,车辆失控并侧翻,致祁文某自己受伤,车辆损坏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互助交警依法逮捕三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

2019年8月17日20时40分许,互助县威远镇某村驾驶人石某林醉酒(经检测,血液乙醇浓度为117.665mg/100ml)后驾驶青BN37**号小型轿车,沿天佑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相对方向行驶并左转弯的张某某驾驶的青B193**号小型轿车相撞,致青B193**号小型轿车乘车人莫梅某、莫森某受伤,车辆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8月26日15时10分许,互助县威远镇某村驾驶人祁某海驾驶青BL44**号小轿车行至威远镇五岔路口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执勤民警在路检路查时当场查获。后经鉴定,驾驶员祁某海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96.745mg/100ml。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送县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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